【文匯網訊】據中新社報道,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人被控串謀詐騙及貪污等5項罪名,15日被香港區域法院裁定表面證據成立,待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法庭將會作出裁決。
此案經過近1個月的審訊後,控方已完成舉證程序。52歲的陳志雲、其前助理叢培昆、無線電視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3名被告,都選擇不作自辯。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18日)上午作結案陳詞,但由於控辯雙方在陳志雲是否需要呈交復職通告問題上仍有爭拗,屆時將再傳召無線電視外事部主管作供。
陳志雲被指涉嫌未得到無線電視的同意,透過其助理叢培昆任職董事的廣告公司,安排陳志雲和藝人出席活動。陳志雲亦被指涉嫌向藝人隱瞞演出費用,最終要藝人不收費參與演出活動。
在15日的審訊中,陳志雲的前直屬上司、現已退休的無線前助理董事總經理陳禎祥出庭作供。陳禎祥供稱,陳志雲在2005年8月至2009年5月間,曾作出9次外間工作的申請,其中兩次收錢工作都毋須得到書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