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TVB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三人被控貪污及串謀詐騙的案件,現正在灣仔區域法院審理中,據悉本周將會有無線高層和藝人等重量級證人前往作供,這出庭審大戲已漸趨最精彩的部分。昨日在庭審現場南都記者看到,一直掌管TVB財政大權的總經理李寶安出庭作證,打響頭炮,而他的證詞,對陳志雲及另兩名被告都相當不利。
李寶安表示,在外接工作和收取費用方面,無線內部有嚴格的規定。所有藝人與行政人員在外接工作,都要事先經過公司的書面許可,而根據1993年公司的內部文件,藝人出show只能接受規定限額之內的利益,2009年,公司又規定,只有新年聖誕等特殊節日,才可以接受額外的利是和禮物,但都不能超過一定限額。另外,陳志雲和無線簽訂的並非藝人合約,儘管他也會有演出,但不能收取額外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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