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詞2:陳志雲收取了演出贊助費
至於2009年在奧海城舉辦的倒數活動,李寶安表示,他事先也不知道陳志雲在該活動中收取了贊助商的費用。在該活動中,陳志雲和旗下藝人黎耀祥演出了《志雲飯局》的環節,他也是在演出當晚才知道有這個環節。事後公司的審計稱這個環節不會收取費用,因為這屬於商業活動,和公司的業務有衝突。然而去年初他收到消息,指奧海城額外支付了一筆款項給第三方,於是指派會計部致電奧海城,旁敲側擊之下瞭解到,對方是向思潮公司支付了16萬港元。
證詞3:藝人免費出席過商業活動
另外,陳志雲曾以新書發佈會為由,讓旗下經理人合約藝員佘詩曼、楊怡、楊思琦等免費出席活動。李寶安表示,這樣的活動含有商業元素,如果事先知道,不會批准藝員免費出席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