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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居港權覆核 今日續聆訊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8-2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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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到庭外聲援的外傭團體代表明顯減少。

【文匯網訊】綜合本報(香港文匯報)、港媒報道,全城關注的外傭爭居港權司法覆核案昨日在高院繼續聆訊,由於代表入稟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尚未完成陳詞,案件今日將繼續聆訊。

案件原定2日審期,本應於昨日下午4時半完結,但在臨近散庭前10分鐘,代表外傭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稱須要更多時間回應對方陳詞,林官詢問彭力克今日有否檔期續審,彭便笑指只預留2日審期,本來打算今日「陪老婆」,庭上即時傳來一陣笑聲。

政府律師:不能單從字面解讀《基本法》

政府律師彭力克則回應,不能單從字面解讀《基本法》提及的「通常住滿7年」,應全面理解法律上的目的和原意。

彭力克強調,香港現行的《入境條例》,應與回歸前的法例有延續性,而《基本法》實施後,沒有理由去剝奪立法機關修改《入境條例》的權力,而《入境條例》列明任何國籍人士均可申請居留權,故並無違憲性質,算不上存有歧視。

加上入境處在處理外傭到港工作時,已實施了一連串的限制,包括外傭須到合約列明的僱主寓所居住、不得擅自更改僱主、不可帶同家人來港、每2年更新合約時須返回原居地、合約完結後2星期即時須被遞解出境。在港僱主除須為外傭繳付往返祖國的機票,更要負責將外傭離世後的遺體或骨灰送回原居地。彭力克指,有關措施令外傭沒有自己一套居港的生活模式,對原居地仍維持緊密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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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企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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