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24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訴法修正案草案,為避免案件在一二審法院之間反覆「踢皮球」,完善了發回重審制度。
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原審人民法院對於判決事實不清楚、證據不足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第二審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仍然認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汪建成評價說:「第二審程序的修改強調的是發回重審的規範化,案件不能在一二審法院之間無限期地來回循環消耗司法資源。這是本次修改一個很大的變化。修正案草案就是要使得案件在發回重審一次後,二審必須下判,履行二審的職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