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級財政的財力也有差異。上述安徽水利廳(規劃計劃處)官員認為,省級財政基本上可以保證配套資金,縣鄉的財政壓力更大。
中央投資增加幾何
水利項目的戰略性和公益性,決定了水利投資應由政府主導。《2009年全國水利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9年全社會共落實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計 劃1702.7億元,政府投資占比達85%,其中,中央政府投資657.1億元,占總投資額的39%;地方政府投資785.4億元,占46%。
未來十年,來自各級財政渠道的水利投資有多大增長空間?
中央財政預算內投資,包括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和財政專項投入兩部分。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算了這樣一筆賬:預計「十二五」時期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總 盤子約2萬億元,年均4000億元,「十三五」時期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約2.5萬億-3萬億元,年均5000億-6000億元。而2010年以前,水利固 定資產投資占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比重在18%-20%之間。按照20%的比例測算,「十二五」期間中央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4000億元,年均 800億元;「十三五」時期則為5000億元-6000億元,年均1000億元-1200億元。
包括小型病險水庫、中小河流治理、小型農田水利在內的財政專項資金,2009年為153.4億元。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研究處博士王海鋒預計,未來五年,可落實財政專項資金1000億-2000億元,「十三五」期間可落實1500億-2500億元。
中央級水利建設基金,也是中央水利投資的來源之一。2010年中央水利建設基金收入為29億元。201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顯示,今年中央水利建 設基金收入將達到38.5億元。主要是因為,根據今年1月發佈的新版《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基金來源之一的車輛購置費附加費改為車輛購置 稅,提取基數增加。
但張旺認為,中央水利建設基金的規模太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今後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水利建設基金政策。
此外,中央水利投資還包括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南水北調工程基金。
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從各省扣除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農業排灌用電後的全部銷售電量中提取,14個南水北調和三峽工程直接受益省份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全額上繳中央國庫;16個非直接受益省份全額上繳省級國庫。
王海鋒預計,按照「十二五」期間用電量年均增長4%、「十三五」期間年均增長3%測算,「十二五」期間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中央賬戶可徵收1429億元,地方賬戶可徵收404億元;「十三五」時期中央賬戶可徵收1980億元,地方賬戶可徵收559億元。
南水北調工程基金從2005年開始在受水區北京、天津、河北、江蘇、山東、河南六省市開始徵收。王海鋒估算,未來五年南水北調工程基金每年徵收30億元,「十二五」時期中央合計徵收150億元。
上述幾項中央投資來源加總,並不能滿足「十二五」期間1.08萬億元、「十三五」期間1.15萬億元的中央投資需求。
王海鋒建議,提高中央水利投資占財政支出的比例,「應提高到25%以上」;水利財政專項投資規模,也應隨著財政預算內投資的增加穩定增長。
從地方水利投資實際需求看,也需要中央加大投入。陝西省提出「十二五」期間水利投資,從「十一五」的300億元增加至1040億元的目標。
陝西省水利廳副廳長田萬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時說,據此安排,年均需投資208.1億元,其中,財政投入150多億元。按照水利投資今 後十年翻一番的目標,中央對陝西水利的年均投資應該超過70億元。2010年中央給陝西的水利投資46億元,今年預計50億-55億元。
但是,考慮到「十二五」期間建35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硬任務,2012年末教育經費占GDP比重達到4%的目標,以及2009年至2011年末8500億元的醫療體制改革投資中,中央需投入3318億元的現狀,水利建設能在中央投資中分得多大蛋糕?
地方拓渠道如何落實
剛剛結束四個省份農田水利調研的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於法穩,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時表示,以往中央財政資金的層層轉撥導致 資金落實不到位、地方政府配套資金缺失,成為水利投資的瓶頸,「當前,儘管中央出台了一些文件,但是我所憂慮的依然是資金落實問題。」
根據水利發展統計公報,2009年地方財政水利預算內投資實際完成額為324億元。王海鋒預計,「十二五」時期地方水利預算內投資年均可落實500億元;「十三五」時期年均600億元。
僅靠地方預算內投資,顯然不能滿足中央資金的配套需求,較多承擔實際建設任務的市縣財政配套壓力尤其大。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一位基層水利工作人 員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地方財政資金緊張,配套資金常常無法落實,很多填補到工資發放中了,「為了使工程開工,常常在實際操作中虛增配套資金和投資支 出。」
由於地方財政捉襟見肘,地方政府水利投資傾向於重工程、輕養護。安徽省水利廳財務處處長黃松旭說,從資金投向情況看,安排的非基建項目資金比例較小。
上述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基層水利工作人員說,主要因為建設工程,中央和省級能撥下來的資金較多,而養護則需要基層政府自己出錢,由於經費不到位,大部分水利工程常常難以養護。
地方政府尋找水利投資新的源頭活水迫在眉睫。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是新增渠道。水利部和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從土地 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已經從7月1日起生效。但由於細則出台不久,加之各地土地出讓成本不一,因此按固定比例提取的土地出讓收 益目前無法做出估算,各省正在進行相關核算。
甘肅省水利廳規劃處負責人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時表示,土地出讓收益的提取工作正在由財政廳牽頭,會同建設廳、水利廳、發改委共同研究,「目前資金還沒有到位」。
此前,各方人士對土地出讓收益向水利投資輸血寄予厚望。今年1月,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預計,每年土地出讓收益的10%能提取約700億元。
然而,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的張旺對此並不樂觀,「由於房地產調控政策,今年土地出讓收益提取10%如果能有500億-600億元,就很不錯了,這是很樂觀的估計。」
此外,土地出讓收益是土地出讓收入扣除當年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等相關成本性支出後的規模。張旺擔心,實際操作中,成本扣除是否合理,到底能留多少,尚存疑慮。
於法穩也認為,沒有第三方測算和監督機構,土地出讓成本很難得知,這個過程可能導致水利建設資金大打折扣。
此外,提取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田水利建設,還面臨資金供求的區域性錯配,即東部土地出讓收益高,提取的資金充足甚至有剩餘,而中西部則遠遠不夠。
針對土地出讓收益和農田水利建設資金需求不匹配的區域性矛盾,7月27日,財政部發佈《關於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水利工作會議精神的意見》指出,各地要抓緊做好省內統籌工作,同時,財政部正在制定中央統籌部分資金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的具體辦法。
王海鋒博士建議,中央應從各地土地出讓收益農田水利建設專項資金中,按照30%的比例計提,統籌用於全國水利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