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也贊同,在中央層面上協調和分配農田水利建設專項資金。他認為,將土地出讓收益的10%用於農田水利 建設,事實上還是將投入責任歸於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往往更看重本地經濟增長和投資回報率,並沒有中央政府保護整個國家糧食安全的強烈動機。
地方政府水利投資另一個可能的增量,來自水利建設基金。今年1月財政部發佈的新版《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拓寬了資金來源,允許地方 政府按規定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徵收的水利建設基金,並可以從中央對地方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中足額安排資金,劃入水利建設基金,具體征 收規模和方式由地方政府規定。
6月10日至6月24日,水利部規劃司讓各省市區報送水利建設基金和重大水利基金政策落實情況,包括實施細則是否制定、如何實際拓寬徵收渠道等。
今年8月初,水利部規劃司一位官員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時說,「到現在也沒報全,有的地方不落實我們也沒辦法,也很著急,估計到年底大部分省市會落實」,明年初才能知道2011年按照新辦法能提取多少錢。
截至目前,只有山東、甘肅等少數省份出台了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管理辦法。
6月17日發佈的《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顯示,其新增資金來源包括,對本省行政區域內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下稱 「三稅」)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按照「三稅」實際繳納額的1%徵收;從中央對地方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返還和轉移支付資金中提取3%。
「缺乏利益吸引力」
僅僅依賴財政資金,顯然無法滿足未來十年年均水利投資比2010年翻一番的需求。因此,「一號文件」提出,要加強對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並增加社會資金投入。
匯總近十年水利發展統計公報可以發現,社會資本和金融信貸資金在水利投入中所佔比重較低。2000年至2009年,全社會水利固定資產投資中,銀行貸款占比為6%-11%。2009年,銀行貸款占比達到11%,企業和私人投資、利用外資以及其他投資合計占比僅為4%。
田萬全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希望「十二五」期間利用信貸資金207億元,占水利建設總投資的20%,社會民間投資79億元,占總投資的8%。
上述接近水利部的人士介紹,水利部已經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農行、農信社、郵儲銀行談過,希望加大信貸投入規模,已經或打算簽署 戰略合作框架,但最終到底能用多少貸款,還得綜合考慮貸款期限、利率、規模、貼息、使用結構和方向、還款機制等,測算貸款規模。
目前水利部已經與國家開發銀行簽訂《開發性金融支持水利發展合作協議》;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協商明確未來10年提供一攬子4000億元意向性信用額度支持水利建設;與中國農業銀行(2.62,-0.02,-0.76%)簽訂協議,未來十年內提供一攬子5000億元意向性信用額度支持水利建設。
但是,對於已經上市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貸款投放不可能不考慮公益性水利項目的盈利能力。
一位中國農業銀行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商業銀行提供的水利項目貸款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小型水電站項目,一類是大江大河治理中的財政性資金墊支貸款,即在地方財政當年預算不能滿足較大項目資金需求的情況下,以未來幾年財政預算收入為支持,向商業銀行貸款。
湖北省採取了第二種銀行信貸模式。「銀行貸款代墊財政的投資模式。因為中央下達的任務比較有壓力,而地方財政又比較窮,所以現在只能採取這樣的辦法,地方配套資金在短時期內還是有難度的。」湖北省水利廳財務處負責人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說。
由於水利投資的公益性,相當大比例的水利項目貸款受財政貼息規模的影響。
上述接近水利部人士介紹,從往年規律看,貸款貼息基本是1︰33的放大比例,每年幾十億元的財政貼息中,可以用於水利項目的約6億元,由此可帶動約200億元的貸款,「如果不增加財政貼息,這樣的規模很小。」
貼息貸款仍然是公共財政撬動資金的辦法。張旺建議,建立社會資金投入水利的良性機制,通過融資平台為準公益和經營性的水利項目融資,同時兼顧財政無力做但又必須做的項目。
現在全國用於水利建設的省級融資平台有20余家,今年還有多個省份提出擬組建省級水利融資平台。
近幾年,重慶水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較為成熟的水利融資平台,已經通過發行企業債募集社會資金,投向水利項目。但是已經發債的水利融資平 台,其主營業務以城市供水、水電站工程、污水處理、城市河流基礎設施改造為主。一位評級機構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農田水利、農村飲水工程、防洪抗 旱、病險水庫加固等水利建設的薄弱環節,公益性更強,並不容易通過發債募集社會資金。
江西省財政廳農業處一位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民間資本較多進入高盈利的項目,如水電、城市供水、部分常規水資源利用項目等。
對於水利項目能否吸引社會資金,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戰略室副主任王元京有些擔心,雖然水利建設的籌資渠道很多,難度卻非常大,因為一是其資金 量需求大;二是水利工程牽涉多種行業、地域、部門,協調複雜;三是水利設施多數都屬公益性質,對於社會資金沒有利益的吸引力。「一定程度上,水利建設資金 的籌措難度甚至要高於保障房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