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月30日報道,我國包括中央政府債務和地方政府債務在內的政府債務餘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不到50%,遠低於發生債務危機的歐美國家。
考慮到我國正處在經濟快速增長期,政府財力增長也相應較快,政府還擁有較多的可變現資產,相對於目前的負債規模,政府總體上具有較強的償債能力。
城投債券是投融資平台公司債務中條件最嚴格也是最透明的債務。投資者沒有必要對城投債券風險表現出恐慌。
政府通過債務融資從事基礎設施建設可能是一個常態,應盡快建立我國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體系。
我國地方政府累積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記者:隨著歐美等國主權債務危機的陸續爆發,有關方面對中國政府債務特別是地方政府債務的潛在風險更加關注,您如何看待政府的舉債行為和債務風險?
徐林(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在具體評估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程度時,要看到我國與歐美國家的不同之處。
從舉債目的看,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特別是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形成的債務,主要是用於各地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政府舉債建設形成了大量資產,相當部分資產具有長期的直接收益,一些沒有直接收益的項目,也具有間接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對促進當地經濟增長和政府財力的增長,都具有積極意義,不能簡單地用「寅吃卯糧」來作價值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