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疾病管理部門在事件發生後,表示10家器官勸募專責醫院可通過「器官移植登錄中心」,參照「捐血中心」,透過連線查核愛滋紀錄。但為保護隱私,不接受醫院直接來電查詢。李伯璋認為,為更好保護醫師權益,應考慮在「健保卡」中載入此類信息。
「健保卡中載入愛滋病患者的信息,只有通過醫院的電腦連線才會接觸到,不必擔心隱私的洩露。醫務人員有自己的職業操守,更不會因此歧視病人。」他說。
此前,台灣衛生主管部門表示,除行政處罰外,如果因此致人感染愛滋病,失職醫護人員將面臨3至10年的有期徒刑。
李伯璋說,台灣有6981名等待移植器官的患者,腎移植患者要等30年。在這種工作環境下,台大醫院的移植器官協調師壓力非常大。希望台灣相關部門能考慮給予醫院民事處罰,免除刑事追討,讓台灣的協調醫師群體不要因此而受到影響,造成醫學界的人才流失。
「北京醫學界的朋友昨天還短信給我問起這件事,過幾天我還要到北京開會講授台灣移植實務經驗。現在出了這件事,都不知道從何說起,但一定會給大陸同仁講更多的細節,提醒他們注意。」李伯璋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