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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資料圖)
徐玉蘭同時相信如果吳英不是被早早打壓下來,她的商業盤子也會轉起來,錢早就還上了。「剛剛栽下的小樹苗,你總要給它機會成長,早早的就打下去,當然不行了。」徐玉蘭說。
與徐玉蘭抱有類似希望的人不止一個。在浙江省商業環境中,民間借貸數億資金,問起來都不是什麼稀罕的事情。
一位東陽當地人士則向《法治周末》記者透露,現在更誇張的形式是公司內部設立「銀行」,社會的人可以去存在那裡,獲得比銀行高很多的利息,這些公司再將這些錢以更高利息貸給別人。
「公司是不掛牌的,你可以去路上問一下,就問除了銀行以外哪個公司利息高一點,人家都會告訴你的。」該人士揮揮手說道。
「幾乎沒有人將閒錢存到銀行去,銀行現在成了虛設。」陳明說,「我們一個家族裡肯定有一個人是在做投資咨詢公司,銀行拉存款是拉不來的。」
夭折謎團
畢竟,已經無法從現實中驗證吳英的商業模式到底能不能支付她的貸款,抑或像檢方所說,運轉下去只會造成更大的資金缺口。
吳永正認為,吳英資金緊張,但之後失敗的直接導火索則是2006年底吳英的被綁架。
吳英申訴:「去年12月21日起因債務糾紛我被義烏市的楊志昂、楊衛林、楊志兵、高峰等十餘人綁架,失去人身自由達8天之久,嚴重擾亂了本公司的正常運作,損失巨大……」
吳英失蹤後,東陽市鬧得紛紛揚揚。原本以信譽擔保的借貸,迅速引發債權人的催討。
12月28日,吳英獲得自由後,向公安機關報案,但被綁架一事一直未立案。公安機關的解釋是調查沒有找到確鑿證據認定吳英被綁架。
不過,2007年2月4日,吳英再次「失蹤」,這一次,吳英是被公安機關從北京機場帶回東陽。
東陽市公安局在給《法治周末》記者的回復中稱:我局於2006年12月19日對吳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立案進行偵查,「立案決定書」「拘留證」等相關的法律文書在案捲上明確記載是「吳英」,在辦案過程中嚴格依照相關的法律程序。
2007年2月10日下午4時,金華出動了近200名警察,用三個半小時的時間,封鎖本色一條街,將本色集團正在營業的酒店和尚未開張的店舖,全部查封,並遣散公司員工。至此,吳英悉心打造的本色版圖瞬時崩塌。
當天,東陽市政府在《東陽日報》和東陽電台發佈公告,命令查封本色集團的財產。
此後,針對吳英案,東陽市政府更是成立了「11·20」專案指揮部。
東陽市政府宣傳部負責人8月25日接受《法治周末》記者採訪時稱,政府為此案成立專案組,並不是東陽市政府要辦這個案子,而是中央金融機構的要求。
四年過去了,吳英在看守所中,幾經情緒大起大落,甚至喝下工業膠水欲自殺,現在也可以較為平靜對待自己的經歷。
2011年4月7日二審時,吳英做了自己的選擇,首次認罪。認為自己不構成集資詐騙罪,但認可構成非法吸收存款罪。
吳英的兩位辯護律師則仍然為吳英做無罪辯護。
吳英「是否符合集資詐騙罪」、「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單位犯罪還是自然人犯罪」,檢辯雙方都在吳英過往的故事中尋找證據。
吳英案對民間借貸邊界的界定,亦關係將來民企的融資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