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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
一盒月餅已繳納了增值稅和營業稅,單位發放還須再繳個稅,這不屬於重複徵稅嗎?
>>回應
稅務部門表示,對於一件商品,在不同環節可以征不同的稅,這是我國稅法明文規定的,這種情況屬於「復合稅」的問題,也是國際慣例。「復合稅」是對某一商品既徵收從價稅,又徵收從量稅。這種稅制有利於為政府取得穩定可靠的財政收入,也有利於發揮各種稅的不同調節功能。現代各國普遍採用復合稅制,我國實行的也是復合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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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
單位發放福利沒有併入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是否構成偷逃稅款?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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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位、企業未按規定扣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以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從實際執行情況來看,由於「月餅稅」涉及稅額通常較小,只要不屬於較為惡劣的性質,對於未按規定扣繳稅款的單位,查實後,基層稅務部門通常執行的都是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罰款的最低標準,而沒有從高處罰。遇到這種情況,一般也很少按高限來處罰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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