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綜合港媒報道,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3人,被控5項涉及貪污的罪名,全部不成立。區域法院法官裁定,陳志雲與思潮廣告董事叢培崑的訟費,由律政司支付;第3被告無綫電視前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的訟費,由自己支付。
法官解釋,由於陳永孫接受廉署會面錄影期間,說了不實的說話,自招嫌疑,所以要由自己支付訟費。
TVB:尊重陳志雲案的法庭裁決
無綫電視2日發表聲明,尊重法庭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案件的裁決。聲明又說,公司運作如常,沒有任何影響。
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三人,被控5項有關運用職權貪污舞弊的案件,區域法院法官裁定,3人全部5項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三人離開法庭時,被大批記者包圍追訪感受,場面混亂。陳志雲對各方表示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