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令蓬萊19-3全油田停止回注、停止鑽井、停止油氣生產作業。
二、責令康菲公司必須採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繼續排查溢油風險點、封堵溢油源,並及時清除溢油事故油污。
三、重新編製蓬萊19-3油田開發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核准後逐步恢復生產作業。
四、在實施「三停」期間,康菲公司為開展溢油處置的一切作業應在確保安全、確保不再產生新的污染損害的前提下進行。為保證安全、保護油藏和減輕地層壓力而必須實施的洩壓作業或為封堵溢油源實施的鑽井作業,應抓緊制定可行有效的方案並經合作方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認可,主動接受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的嚴格監管,確認作業確有必要並保證不再發生新的溢油和其他環境風險。同時將洩壓作業等有關處置的方案向社會及時公佈,接受公眾的監督。
五、有關事故處置工作進展的信息,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及時向社會公佈,接受公眾監督。
此外,作業者必須重新修訂蓬萊19-3油田總體開發方案,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解除「三停」。
與此同時,針對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態環境損害,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關於海洋生態索賠的規定,國家海洋局將代表國家對康菲公司提出生態索賠。目前,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