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女祁春艷(白衣者)。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據港媒報道,富商X被酒吧女郎勒索1.39億元案,區域法院法官裁定女被告祈春艷,9項勒索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被判囚7年。法官裁決時表示,X及證人Y誠實可靠,而被告則是邪惡的女人,確信兩人曾被被告威嚇及勒索。
案情透露,被告07年向富商索取「分手費」,取得共約1千萬元後,再向對方要求1億2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