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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藍皮書》:實現文化公平需政府措施保障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9-0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新社北京消息,中國第一本人權藍皮書《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報告NO.1(2011)》(以下簡稱藍皮書)8日在此間面世。藍皮書指出,中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初步形成;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議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多元公共文化主體結構。

藍皮書說,公民文化權利的核心是文化公平,而文化公平的實現需要政府採取措施保障,其中最主要的措施是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入新世紀以來,中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速度加快,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初步形成,公共文化的財政投入逐步加大,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取得重大發展,服務方式不斷改善和創新。

截至2009年底,中國共有公共圖書館2850個,群眾藝術(文化)館3223個,博物館2252個,鄉鎮(街道)文化站38736個,社區文化中心83438個,村文化活動室250530個。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已初步形成。公共文化的財政投入逐步加大,僅「十五」期間,中國文化事業經費就達到495.22億元,政府對公共文化投入的增長速度超過了GDP的增長速度。

同時,藍皮書也指出,儘管中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但當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不足,依然構成了當下公民文化權實現的障礙。總體表現為:公共文化產品個生產供給機制的主體定位不明確,公共文化投融資機制乏力,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管理機制落後,公共文化建設長效機制基本沒有形成,公共文化基礎設施落後,公共文化資源總量偏少、質量不高。城鄉公共文化發展不平衡相當突出。

例如,中國文化事業費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多年在0.3%-0.4%之間徘徊,而在這些資金中,在2008年佔全國人口2/3的農村人口僅享有全國1/4的文化事業費。另外,在文化事業管理體制上還存在多頭管理、條塊分割的問題,公共財政資金投向難以集中,造成資源分散。基層文化隊伍整體素質也明顯偏低,沒有准入門檻,文化服務難以適應文化工作的需要。

藍皮書建議,根據中國具體國情,現階段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主體應是以政府為主導、其他社會力量參與為輔的多元結構。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提供者中居於主導地位。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務的管理者,通過建立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是政府主體地位的主要體現,也是主要的形式。政府的職能是創造一個保障產品的生產和服務的實現的良好環境,文化事業單位、非政府組織、企業是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生產部門,是產品的提供者、實施者。

      責任編輯:de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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