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瞭望》新聞週刊瞭解到的高層信息,中央紀委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在深入調查研究、分析論證、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組織起草了《關於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在做進一步修改後,將很快下發。
此前,黨的十七大,從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高度提出,要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以加強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監督為重點,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
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強調,要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從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環節入手,排查廉政風險,健全內控機制,構築制度防線,形成以積極防範為核心,以強化管理為手段的科學防控機制。
而近年來的中央紀委全會,都對加強廉政風險防控、規範權力運行作出了部署。
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由最初的基層實踐探索不斷豐富、完善和發展,如今已經成為一項重要的機制建設。從高層的強調看,這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
防控實踐具有借鑒意義
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作為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的一項重要實踐和探索,較早由北京市原崇文區提出和實施。
本刊記者瞭解到,中央紀委監察部、北京市多位領導同志一直關注著這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多次作出批示、開展調研、聽取匯報,要求認真跟蹤瞭解和總結推廣北京市在廉政風險防控方面的經驗做法,國家預防腐敗局等單位也對此進行了大量專題調研和政策研究。
中央紀委監察部2010年5月在南京召開全國反腐倡廉建設創新經驗交流會,介紹了一些地方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經驗後,加速了這項工作。
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中開始部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有21個、試點的有10個;55個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駐在部門中,在機關開始部署的有15個、試點的有12個,在系統開始部署的有17個、試點的有8個;同時,部分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校等企事業單位也啟動了廉潔從業風險防控工作。
隨著領域不斷拓展、覆蓋面逐步擴大、成效逐步顯現,走在前面的一些地方已經摸索出了廉政風險防控實踐經驗,中央紀委領導同志認為具有鮮明個性特點,又具有普遍借鑒意義,有重要啟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