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接到申請後提出,李燕沒有提供具體的文案號,所以他們不予受理。而當李燕要求給一個書面的正式答覆時,該部有關人士提出,還沒有進入正式的受理環節,所以打電話通知一下就可以了。目前李燕正在等待人保部的正式書面答覆。
李燕對財新記者說,在這些部門眼裡,好像副職的職權也涉及國家機密一樣,對於相關信息公開申請十分警惕。
2011年8月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和監督保障等措施,認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舉報投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8月15日,最高法院對外發佈了《關於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具體明確了信息公開申請人的相關訴權。
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接到起訴狀,經審查,應當在七日內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根據李燕提交訴狀的時間來計算,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決定是否受理最後的時間為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