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法制晚報報道,記者今日獲悉,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北京大興首起滅門案兇犯李磊今天將被依法執行死刑。
今天上午9時50分許,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內,記者看到包括李磊在內的一批重刑犯被法警押上囚車。
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已經終審生效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中,李磊被判賠償受害人家屬345萬餘元。由於李磊家的財產面臨析產、繼承糾紛、刑事賠償等多宗難題,該民事判決一直並未執行。
案情回放
2009年11月23日大興區黃村鎮某小區3單元202室發生滅門案,包括李磊的父母、妻子、妹妹及李磊的兩名幼子一家六口橫屍在地。
2009年11月27日上午李磊乘長途車從深圳前往三亞,並於翌日早上9點抵達三亞。當天下午5點50分,海南警方將剛抵達三亞不到10小時的李磊抓獲。當月30日晚,李磊被警方帶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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