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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永喜走出法庭時對著攝影記者說:「拍什麼拍?」
閆永喜挪用公款的數額達3000萬元,而這也是庭審中公訴人和辯護律師爭議最大的地方。公訴人認為,閆永喜於2006年4月,個人決定以永定鎮政府的名義,將公款3000萬元供毛旭東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貿易有限公司經營使用。該公司將其中的1400萬元用於增加註冊資本,案發前已全部歸還。而對於這筆款項,辯護人認為,根本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此案於今年1月曾開庭審理,但遲遲未予宣判,並在今年8月份再次開庭。在第二次開庭時,檢方補充了兩份證據,並提交了一份辦案說明,以證明毛旭東構成自首,而且能檢舉揭發,屬於重大立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