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13個單位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污水垃圾處理資金,而是用於出借、股權投資和其他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涉及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建設財政資金3308萬元、污水垃圾處理費4.95億元、污水處理項目建設貸款10.03億元,占9個省市專項投入的6.14%。這13個單位包括,雲南省水務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以及重慶萬州區財政局、廣州市財政局、湛江市財政局、深圳市龍崗區城管局等。
一邊是閒置及挪用,另一邊又向國家重複申報資金。審計署說,浙江省新都熱電有限公司桐鄉垃圾焚燒項目等5個項目單位重複申報中央污水垃圾處理資金3946.15萬元,占審計抽查中央專項資金的0.41%。
此外,審計還查出,截至2010年底,上海市自來水市南有限公司等10個代收單位及上海浦東新區政府累計應徵未征或違規減免污水處理費5.06億元;深圳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等5個代收單位累計未及時上繳財政污水垃圾處理費2.95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