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檢察日報報道,7月27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級法院對該省碭山縣房地產管理局原局長劉江輝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作出了維持一審判決的終審判決。1月7日,碭山縣法院審理認為,劉江輝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共財物176萬元、受賄1萬元,其個人擁有財產、債權及各類支出合計481萬餘元,其中185萬餘元不能說明來源。以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判處劉江輝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481萬餘元。
至此,這起因前妻和兒子舉報而一度引爆輿情熱點的所謂「親情反腐」事件終於告一段落。然而,其引發的話題仍然餘波未平……
大年初一,局長家「後院」起火
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碭山縣城一些居民收到了一封署名劉直金(化名)、張玉榮(化名)的舉報信:「劉江輝,安徽省碭山縣房地產管理局局長,貪污、受賄、嫖娼,利用職權變賣國有資產大把撈錢……其人虛偽、陰毒、卑鄙、陽奉陰違……」舉報人還在信中亮明身份:劉江輝「離婚不離家」的前妻及其兒子。
緊接著,這封舉報信出現在各大網站論壇上,題目是《寧跟要飯的娘,不跟當官的爹》。劉直金還在帖子上呼籲網友跟帖支持,「懇求網友不要讓帖子沉了」。
在沿街發舉報信、網上貼帖子之前,張玉榮已經守在劉江輝的辦公室裡。劉江輝節前慰問老幹部回來,見此情景立即打電話報警。聞訊趕來的警察見是劉江輝的「家務事」,當即收隊,劉江輝無可奈何。
接到母親張玉榮的電話從國外趕回來的劉直金,看到父親辦公室裡的保險櫃,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檢察院。他深信自己的局長爸爸不是一個清官,他想讓檢察官打開保險櫃,將他父親的貪賄證物公之於眾。
為了防止劉江輝強行打開保險櫃毀滅證據,張玉榮讓劉直金把自己綁在保險櫃上,堅守了八天八夜,等待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劉江輝的「後院」,就這樣「燒」起了大火。
張玉榮母子態度大轉彎,調查陷入困境
碭山「兒子舉報爹」事件很快成為輿論焦點,劉江輝也因此成為「焦點人物」,並進入檢察機關的視線。
2010年2月16日,大年初三,碭山縣檢察院接到張玉榮的舉報電話後,立即組織干警前往劉江輝的辦公室,並在該縣房產局一名副局長的見證下,準備對張玉榮母子稱之為劉江輝貪污受賄證據的一個保險櫃和兩個檔案櫃取證,但沒有得到張玉榮母子的配合。
從當天上午10點到下午5點,雖經多次勸說,但張玉榮母子始終不願意打開劉江輝辦公室的門。原因是,他們見只有檢察院來人,擔心力度和影響達不到預期目的,更怕劉江輝「能力大,破壞證據」。張玉榮表示,等大年初七形成書面材料後再行舉報。
2月20日,大年初七,春節後上班第一天,張玉榮和劉直金將書面舉報材料交給碭山縣委主要負責人。碭山縣委當即安排,由該縣紀委和檢察院成立聯合調查組,對劉江輝的問題進行調查。當天,當著張玉榮母子的面,調查人員對劉江輝辦公室內的保險櫃和檔案櫃進行了清理,共清點出現金、購物卡、存折合計8.7萬餘元及部分玉器等。
面對從其保險櫃中搜出的現金、購物卡等物品,劉江輝不得不交代自己在2010年春節期間收受他人現金及購物卡共計1.6萬元的事實,但他否認有其他犯罪。
2010年2月22日,碭山縣檢察院對劉江輝立案偵查。
在張玉榮母子的舉報信中,還有「劉江輝賤買貴賣公房從中貪污」的內容,但當辦案人員找二人調查時,張玉榮母子的態度卻發生了變化,他們在媒體的熱炒和一些人的指責下後悔了。劉直金說:「本來我只是想替媽媽討個公道,我們一家人能夠和睦相處,但是現在他(劉江輝)卻被立案調查……他畢竟是我的生身父親……」張玉榮則說:「我和劉江輝畢竟共同生活了20多年,我希望到此為止。」
調查由此陷入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