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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日,住該門洞的居民打開地下室大門
洛陽警方上報公安部
章大可說,民警在對被解救女孩詢問時發現,她們對被囚禁期間的描述反映出,李浩對女子「照顧有加」。直至見到民警之前,這些女子甚至「忘記了恨」。最讓民警們不能理解的是,被解救女子中,竟然有人在民警調查過程中試圖袒護李浩。
「據我分析,李浩善於與人溝通。他對女孩們的洗腦是很成功的。」有著十多年刑偵經驗的鄭勝利說。其次是,這些被解救者很可能被迫或自願參與了對另外兩個被囚女子的殺害。李浩借此控制她們的心智。
一名接近專案組的人士說,李浩一案除了前日正式移交檢察院,洛陽警方已經通過內部程序,向公安部做了報告。
被定為重大刑事案件
昨天上午,記者從洛陽市公安局獲悉,「性奴」案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單位屬事業編制,並非公務員。
據洛陽市公安局宣傳處有關人士介紹,此案被定為重大刑事案件。
被囚女為何爭風吃醋
被囚禁的歌廳女出現為李浩「爭風吃醋」的情況,甚至幫助李浩殺害其他被囚女子。同是受害人,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