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對網上「湖北一『死囚』被執行槍決9年後仍在正常生活」報道有關情況進行了回應說明。
據新華社電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對網上「湖北一『死囚』被執行槍決9年後仍在正常生活」報道有關情況進行了回應說明。
說明稱,冒充「唐建敏」之名的罪犯張文華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院按其自稱姓名判決死刑具有法律依據,但是在2005年獲悉張文華冒名的情況後,沒有及時更正法律文書中被告人的姓名,對此應汲取教訓,深刻反思,引以為戒,現已決定依法予以更正。法院將以坦誠的態度歡迎社會對審判工作的監督。
離奇案情引發網絡猜測
此前,一篇題為《湖北一「死囚」被執行槍決9年後仍在正常生活》的報道先後被多家網站轉載,引發社會關注。報道稱,2000年前後,一名男子在宜昌多次實施持刀搶劫並致人重傷,經過司法程序被判處死刑,於2002年被執行槍決。從審訊、判決到執行死刑,此人一直自稱是「河南省淅川縣厚坡鎮前河村村民唐建敏」。然而,真正的唐建敏則在外打工,至今一直正常生活。有網友表示此事令人「匪夷所思」,離奇的案情也引發了是否為「替死鬼」、行政命令等各種猜測。
湖北省高院表示,報道中所指「死囚」,其真實姓名為張文華,男,1973年1月1日出生,戶籍地湖北省襄陽市(原襄樊市)樊城區。1997年7月25日,張文華涉嫌夥同徐浩殺害原襄樊市傳染病醫院職工李峻後,負案在逃。
2001年6月,張文華使用自己的照片,在其表兄唐建敏的戶籍地河南省以唐建敏之名辦理了身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