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溝通歡迎監督
郭叢斌表示,對於公安機關這個相對特殊的行業,在新聞信息發佈方面上級有著一些規定和要求。今年6月份中央有關部門下發的文件規定,在案件偵查階段原則上不對外發佈新聞信息,偵查終結移交起訴後,偵查機關可視案情性質和社會影響對外發佈新聞信息;各級政法部門要嚴格信息資源管理,在信息發佈中不得詳細披露破案細節和作案手段,不發佈可能誘發模倣傚應和不適宜公開的宣傳報道內容。儘管上級有這個規定,而且李浩案還在偵查階段,但是,作為公安機關在與各級新聞媒體的溝通方面的確做得還不夠,沒有及時讓新聞媒體和人民群眾瞭解該瞭解的案件進展情況。今後,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工作。特別是在辦理案件、對外信息發佈上,要建立既符合公安工作特點更能夠滿足人民群眾知情權的科學的信息發佈機制,對新聞信息發佈的種類、時間、範圍、程度進行明確的規定,建立公安機關和新聞媒體良好的互動關係,進一步推動和促進公安工作的提升。
郭叢斌最後再次十分誠懇地向全市人民承諾:一定要對案件依法從快從重查辦,一定要積極做好受害人的善後工作,一定要對全市社會治安管理工作舉一反三、標本兼治。請全市人民再給我們一次機會,看我們的行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