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無對證的「案中案」
一個人,兩個名字,兩種身份。果然,這樣的錯位讓案件的發展走向另一個極端:出現「案中案」。原來,張文華曾在1997年涉嫌殺害原襄樊市傳染病醫院職工李峻,負案在逃。從張文華到唐建敏,從殺人案到搶劫案,從襄樊到宜昌。同一個人,編造了兩種人生,也徹底改變了另一個人的生命軌跡。而這一切,竟然來自一封張文華自己發出的舉報信。
「敬愛的公安領導,我叫張文華,這起殺人案是我和徐浩干的。他說要做人上人,就得膽大,殺人練膽。他計劃要殺好多人……」這是張文華1997年殺人後在逃亡路上,寫給湖北襄樊市樊城區公安局的一封舉報信。這封信中,他舉報了同夥——徐浩的名字。
今年69歲的趙克鳳是徐浩的媽媽,她說:
趙克鳳:我知道我兒子沒有殺人,我也知道我兒子是冤枉的,我經常去看我兒子,我兒子實在太冤枉了,那個判決書前後矛盾。
由於張文華的舉報,1999年,襄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徐浩故意殺人罪,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徐浩不服,上訴,兩個月後,湖北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如今,徐浩仍在監獄服刑,喊了十幾年「冤枉」的他,一直等待張文華有一天「落網」,還自己一個清白。殊不知,在他被捕的第三年,張文華已經以另一個名字「唐建敏」被槍決。同一個人,兩個名字,他為自己編造了兩段人生,一段是以殺人罪在逃的張文華,一段是以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被槍決的「唐建敏」。也因此,「徐浩殺人」,無人對質,成為一樁身後疑案。
徐浩的舅舅趙培成提出案件審理的三個疑點:
趙培成:這些證人都是聽說,真正的看到殺人的,證明時間地點的,沒有。法院一審二審開庭,實際上沒有一個證人到庭,一審二審的判決書上,時間、地點、文字,證人的人數統統是對不上號的。
徐浩媽媽趙克鳳,如今住在醫院。兒子被判刑後,她就開始上訪之路,從襄樊到北京,直到她在河南,見到「唐建敏」的村支書李明占時,才最終證實,張文華已經用了另一個名字,被槍決,死無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