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昨日上午8時許,楊昌明被押解到法庭外。
檢方要求從重處罰 律師作無罪辯護
庭審最後,公訴人與楊昌明之間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公訴人說,楊昌明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受賄罪,而且還具有從重、從嚴處罰的條件。首先他受賄的時間長,次數多,而且多次主動索賄,據統計,他受賄所得的40多萬現金,有20多萬元是通過主動索賄獲得。其次,楊昌明當庭全部翻供,毫無悔罪表現。
輪到楊昌明辯護時,他開口就大喊「冤枉」,聲稱自己沒有罪,所有的供述均按照辦案人員的意圖交代的。辯護律師為楊昌明作了無罪辯護。
9月29日上午11時許,庭審結束,法官讓楊昌明作最後陳述。楊昌明站起來大聲說「我無罪」,並作了簡單陳述。隨後,法官宣佈庭審結束。
即將走出法庭,楊昌明面帶微笑,頻頻向旁聽席揮手致意。上了囚車後,車輛啟動,緩緩離開審判區,楊昌明再次向家人揮手致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