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快報報道,江門市委原常委、原常務副市長林崇中被判入獄10年,但從宣判當天起,他就開始「保外就醫」,一天牢也沒坐,在外「逍遙」了一年。昨日,廣東省檢察院通報省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工作情況時透露,是看守所串通醫院為林崇中出具了假體檢鑒定,使其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目前其已被收監。
據介紹,在實際情況中,監外執行服刑人員常有「消失」的情況。省檢察院表示,今年以來檢察機關加強了對監外服刑人員在矯正期間是否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規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消失後是否依法收監執行等情況的監督。
通報中透露,河源某保外就醫的朱某某在保外就醫後就「人間蒸發」了,脫管長達10年,其於近日被抓獲收監。
據統計,截至2011年上半年,廣東省共有社區矯正服刑人員10469人,其中管制105人,緩刑6907人,假釋1268人,暫予監外執行480人,剝奪政治權利1709人。
省檢察院昨日表示,檢察機關將全面建立社區矯正信息管理系統,解決社區矯正人員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問題,防止其脫管漏管。
案例1——林崇中受賄獲刑 家屬行賄看守所
2009年7月30日,林崇中因受賄被送往河源接受異地審判,河源市中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同時追繳贓款268萬餘元。就在法院宣判的同時,該院以林崇中患有高血壓等疾病為由,判決允許其保外就醫、監外執行,其被「當庭釋放」。林崇中就這樣「逍遙」了一年。
隨後,廣東省檢察院接到了群眾舉報,稱其被違法暫予監外執行,遂進行了立案偵查。調查發現,林崇中根本不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於是將其「送」回了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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