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顧雛軍條件不符 保外就醫被否決
顧雛軍是格林柯爾系的創始人,旗下控制科龍電器等五家上市公司。
2008年1月30日,佛山市中院對顧雛軍案作出一審刑事判決,其因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被判執行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款680萬元。省高院2009年4月9日終審裁定,駁回顧雛軍的上訴,維持原判。
顧雛軍入獄後,其服刑的監獄以其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為由,為其呈報保外就醫。肇慶市檢察院駐監檢察室經審查認為,顧雛軍的疾病尚在可控範圍,且所犯罪行社會影響很大而實際服刑時間太短,不符合保外就醫的法定條件。該監獄遂接受了檢察機關意見,不呈報顧雛軍保外就醫。
名詞解釋——什麼是社區矯正?
社區矯正是我國刑罰體系和執行制度的重大變革。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應的行刑方式,指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願者的協助下,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暫予監外執行、裁定假釋和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會上服刑的人進行教育改造,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