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袁剛說,我國經濟大發展不過才十幾年,多數民眾生活還很貧困、人均GDP排在世界百名之後,尚屬於發展中國家,但官員公車消費水平竟高於發達國家數倍乃至數十倍。這確實值得深思。公車腐敗的情形,反映的並非「權為民所用」,而是「權為官所用」的問題。
政府也並非不想治理,但碰到特權「雷區」卻不敢觸動,用車單位也總是能想出對策抵制抵消中央指令,變換花樣繼續享用特權。這反映的是改革不到位,部分地方沒有對公然盛行的弊政以雷霆之力堅決去除。有政協委員提議省部級以下幹部一律取消配用專車,我看就很好,公務用車可採取社會化服務,大單位可自配車隊,不必以公車專屬個人。小單位公幹出行可「打的」或「租用」方式,所有消費均按條規核實報銷,非公務一律不許公車消費。香港特首董建華離職後即不再乘公車,我國離退休高官已無公務又有什麼理由仍要繼續配公車呢?
我國推行改革已30多年,改革的對象到底是誰?不是社會民眾,恰恰是一些地方政府自身。這些政府不僅要改變施政方式,依法行政,而且要接受社會民眾的監督,擺正自身的位置。權為民所授,是老百姓的納稅錢供養了政府,權只能是為民所用。當官就要為人民服務。改革絕不是那些享有特權坐公車的人去對老百姓指手畫腳,而是要讓所有公職官員對得起養他的老百姓,為民眾干實事。
公車治理搞了18年都沒取得群眾滿意的效果,原因就在於一些地方政府自身缺乏改革動力。不是官員「為民辦事」需要用車,而是要當權者應考慮民間的疾苦和人民的負擔,少花錢多辦事,少一些特權,將自身改造成責任政府和清廉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那些打著公務招牌配車干私事,打著人民旗號配車享特權的人,實際是在對人民犯罪。如今公車消費已達天價,與公務所需極不相稱。如果政府真能下決心向自身開刀,相信無限制公車消費這樣的弊政一定會徹底革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