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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圖為時任溫州市規劃局局長馮鳴作工作匯報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浙江省溫州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馮鳴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1.15億多元,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78.5萬元,11日被浙江省蒼南縣檢察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提起公訴。根據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此案由蒼南縣法院依法審判。
現年52歲的馮鳴是浙江寧海人,案發時任溫州市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2003年7月至2010年12月他曾擔任溫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協助分管副市長處理國土資源、規劃、城建等方面工作。今年5月25日,溫州市檢察院根據紀檢監察部門移送的線索和材料,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其立案偵查。
檢察機關查明,2003年11月,溫州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決定劃撥甌海區婁橋鎮某地塊給國有獨資公司溫州市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菜籃子集團公司」),用於這家公司及所屬企業外遷安置,建設規模為800畝至1000畝。會後,時任溫州市政府副秘書長的馮鳴在明知會議決定菜籃子集團公司系用地主體的情況下,接受應國權等人(均另案處理)的請托,授意時任溫州市政府辦公室城建處副處長湯頤和(已被提起公訴)將溫州市政府〔2003〕100號會議紀要中的用地主體菜籃子集團公司篡改為溫州市菜籃子發展有限公司(國有股份只佔20%,以下簡稱「菜籃子發展公司」),並簽發了會議紀要,致使菜籃子發展公司由此替代菜籃子集團公司成為用地主體,並據此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報批,於2006年1月取得商業用途劃撥土地325.0822畝,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1.15億多元。期間,應國權等人為了感謝馮鳴的上述幫助,先後送給馮鳴10萬元及購物卡8萬元,馮鳴均予以收受。
檢察機關還查明,馮鳴除涉嫌上述犯罪事實外,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多家企業申請建設用地等事項提供幫助,為此收受他人賄賂計60萬元及購物卡5000元。
另外,與此案相關的應國權等人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等案件尚在審查起訴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