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今年9月,洛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李小選、刑警支隊黨委成員張建岳、民警尤益民等人,對河南省監察廳原副廳長王文海進行實名舉報,指其曾交通肇事後逃逸,並找人「頂包」。現任河南省司法廳廳長王文海近日稱,民警舉報系誣告。
李小選,原洛陽市公安局副局長,2003年因涉嫌私設小金庫被調職,現洛陽市政法委副調研員。他和舉報人張建岳、尤益民,均為2002年「12·10」專案組成員。該專案組是為一起重大文物盜掘、走私案件而成立,後被解散。
3人曾聯名將舉報函寄給河南省委及中央有關部委。舉報材料稱:「1998年6月22日夜11時50分,王文海酒後駕駛省紀委辦案暫扣的奧迪轎車,闖紅燈將市民史英光撞倒。史英光左小腿被撞成兩截,四次手術後還留有殘疾。事發後,在文物販子蔡武堂的幫助下,王文海找來剛刑滿釋放的高和平,當晚由高出面為王文海『頂包'。」 受害人史英光最終獲賠6萬餘元。2003年,蔡武堂被抓後向「12·10」專案組舉報此事。
「專案組馬上派人進行了調查。但後來紀委調查時,蔡武堂和高和平突然翻供,導致對王文海的處理未能及時作出。」一位洛陽市警界人士回憶。現任河南省司法廳廳長的王文海10月19日告訴記者,蔡武堂供述自己交通肇事系刑訊逼供的結果。涉事民警的舉報行為是對他的報復,因為他著手查辦了當年洛陽市公安局「小金庫」案件得罪了涉事民警,被控告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