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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多國嚴控移民 華人受衝擊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11-23]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經濟危機陰霾未散,失業率不斷刷新記錄使得一些歐洲國家移民問題日益凸顯,為保障本國公民的就業問題,英國、西班牙、法國、羅馬尼亞等國相繼收緊移民政策,採取種種針對移民的限制措施,加大打擊非法移民的力度。在移民政策趨緊的浪潮下,申請家庭團聚受阻、永久居留回國時間受限、申請短缺職位門檻再升等問題困擾著華僑華人,使其在回國與留守間處於徘徊兩難的境地。

 英國政府「內外夾攻」嚴控移民 華人信心受挫

 英國首相卡梅倫11月10日發表有關移民政策的重要講話,提出多項收緊非歐盟移民新政。其中包括改革永居考試、加強打擊假結婚騙取居留、考慮提高配偶申請永居的年限要求等。有關政策甚為嚴苛,華人業界直呼不公。

 卡梅倫強調,移民對英國必須要有所貢獻,不能成為納稅人的負擔。他提出數據指出,英國去年發出5萬個家屬簽證,抽查了其中500個申請人的資料,發現有7成的擔保人每年除稅後的收入少於2萬英鎊。卡梅倫認為擔保人收入水平偏低,只能與家屬勉強維生,甚至需要依賴政府救濟金生活,所以將會要求英國移民咨詢委員會提高擔保人申請的門坎,推行保證金製度。

 14日起,英國內政部正式啟用修改後的短缺職位名單。雖然華人社區最關心的技能廚師一職得以保留,但申請門檻再次提高,條件包括每週37.5小時工時年薪(除食宿)最低28260英鎊起等嚴苛要求。除提高年薪要求,新名單還要求海外入境廚師必須有5年以上相關經驗;不得在快餐、標準收費餐廳或提供外賣服務的餐廳工作。現在聯合政府新修名單規定,外賣店和提供外賣服務的中餐館也不能僱用海外廚師,令不少店主幹脆自己或讓家人下廚,甚至連家中退休的老人也被召回餐館應急。也有中餐館因請不到人,或請人代價過於高昂無法承受,紛紛轉讓、關門。此次移民政策改革對英國中餐業影響深遠。

 來英8年的華人阿德,去年已經拿到永久居留。但提到最新的移民政策,他依然憤憤不平:「現在英國的移民政策,有點兒『過河拆橋』的意思。拿了工作簽證,工作5年後不讓轉永居,意思是,歡迎你來為英國納稅、貢獻力量,但貢獻完了,沒什麼用了,就請你走人。」

 調查發現,在英投資做生意的華人,因為英國最新的移民草案變化,對未來在英國的發展計劃大多缺乏信心。

 英國新的移民政策,雖然呈現出歡迎外來投資人士的趨向。例如Tier1投資移民,如果投資超過1000萬英鎊,兩年可申請永居;投資500萬至1000萬,3年可申請永居;投資100萬至500萬,5年可申請永居。但惡劣的移民大環境,仍然讓不少擁有財富和商業頭腦的華人投資者,開始考慮轉向英國以外的、移民政策更為寬鬆的國家和地區發展。

 一些華商,也擔心移民政策收緊會直接導致僱人困難。生意與英國移民政策的寬嚴程度密切相關的華商,則對自己企業的發展前景表現得更加悲觀。

 西班牙政府嚴審居留 華人更換居留難或選擇回國

 西班牙自2008年開始就一直深陷經濟危機的沼澤,如今不僅沒有好轉,失業率反而不斷打破歷史紀錄。在此情境下,昔日政策相對寬鬆的西班牙也不得不嚴格執行緊縮的移民政策和經商法規,如限制永久居留回國時間、在對申請扎根居留的重要文件的審批過程中增加了較為嚴苛的條件等。受此影響,華人移民的日子越來越艱難。

 據瞭解,近日不僅扎根成功率不如往年,連老闆居留出現換不出來的個例。學生居留的更換也一年嚴過一年,今年10月預約Cita居然排到明年6月。政策的嚴苛促使一部分失去居留的華人返鄉,另一部分則黑在西班牙,為求生存苦苦掙扎。

 僑胞小雕的5年居留已經被廢了,現在準備回國了。他在馬德里有一家酒吧,一家WOK,問題不是出在店裡,而是在自己身上。他在中國也有事業,所以兩邊跑跑很正常。去年因為生意上的事情,呆在中國的時間比較長,超過半年,今年回來換居留的時候根本沒想到這也會成為被拒的理由。換不出來就換不出來,也懶得申訴了。現在西班牙經濟這麼不景氣,索性把店賣了回中國,也省得再兩邊跑。雖然表面上看起來這是件壞事,可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我其實還挺開心的。

 碩士在讀生如花說,去年居留居然被拒了。幾經周折,又找律師又申訴,可算給弄出來。今年又要換,又免不了一頓折騰。我尋思著早點約吧,也早點換,也比拖著痛快。9月打電話給律師,說cita才排到10月,我居留12月過期,浪費了兩個月,讓我10月再約。上個禮拜再打給律師,已經排到明年6月了。怎麼可能一天排了5個月的cita,約在什麼時候就在什麼時候,怎麼都得換。可惜的是過年不能回家了,誰知道政府會不會突然連返鄉證也不承認。

 據西班牙最新數據統計,截至今年7月,西班牙合法居留的中國移民已經突破去年年底的15.68萬人。一方面企業裁員力度不斷增大,另一方面機會也在被日漸龐大的移民數字均攤,越來越多的華裔居民看不到希望和前途,留守打拼的勇氣一再消退。偏低的待遇和不景氣的生活水平導致從2009年起,中國移民就開始把發展中心轉向國內或注入北非、南美等其它國家,呈現出回流分流的現象。

 西班牙政府嚴審居留,可能限制了一部分華人在西班牙的活動,有助於改善西班牙日益惡化的經濟狀況。可是這一舉措會不會帶來負面影響?大批僑胞撤出資本返回中國,會不會使西班牙經濟更缺乏活力?眾所周知,絕大多數華人是非常吃苦耐勞的,給他們一個生存的空間,他們也會給西班牙社會創造經濟價值。希望政府能權衡利弊,合理應對和解決經濟危機帶來的問題。

 法國通過移民修正案 加大驅逐無證外國人力度

 在多次公文往返和3個有關部長先後換任之後,法國國會5月11日最終通過2002年以來的第7套移民法案。新法案的宗旨在於加大驅逐無證外國人的力度。這項措施被認為是移民法「改革核心」,目的為提高驅逐程序的效率。因為目前被行政留置的無證者最終被遞解出境的比例不到30%。

 3月時在中間派的施壓下撤銷有關擴大剝奪國籍條款後,這套法案還剩下兩個重要的部分:對患有重病的無證外國人的居留權利設立法律框架;在驅逐被留置(關押)的無證者的訴訟程序上進行改革,目的為提高驅逐程序的效率。

 法案規定:今後只有在患重病的無證者的原籍國內「缺乏」適當治療手段的情況下,才可向當事人簽發「患病外國人」居留證。

 在有關即將被驅逐的無證者的留置(關押)制度改革方面,法案最終採納了國民議會和政府的文本:負責決定釋放或監禁程序的法官對留置者做出裁決的期限從目前的兩天推遲為五天。在僱用無證外國人的問題上,法案規定:對「不知真情的誠實」僱主免予懲罰。

 5月31日,在法國移民政策改革史上應該會留下濃重的一筆。因為以這個日子命名,誕生了一個「5月31日團體」。該團體以法國幾所頂尖級名校(即被譽為法國高等教育驕傲的「高等專科學校」)畢業的憤怒的外國學成精英組成。他們與法國大學校長組織聯合發聲:強烈要求政府收回一封在這個日子、由法國內政部與勞工部向地方發出一封旨在收緊職業移民審批「通函」。他們認為正是這一「通函」實施數月,使大批拿到工作聘書的「他們」被拒發工作許可證,從而面臨被驅逐出境的命運。

 大學校長會議認為,法國內政部長蓋昂5月31日旨在減少職業移民的通函對法國大學以及在法國的外國留學生的前途來說,後果「非常嚴重」。

 大學校長尤其感到不安的是,在法國起碼獲得碩士學位的外國留學生可能被拒絕留在法國開始他們的職業生涯。

 居留條件苛刻且生意冷淡 羅馬尼亞華商進退維谷

 羅馬尼亞最新發佈的外國人移民法自8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新外國人移民法的其中一條規定:凡是持商務簽證在羅居留的外國人,有限公司每個股東需要至少7萬歐元的註冊資金以及10個當地僱員的工作合同;股份公司每個股東至少要具有10萬歐元註冊資金和15個僱員的工作合同,且僱員合同須達到每日8小時的工作時間。新移民法自推出後,在旅羅華商中反響很大,很多華商對此表示不理解,大家認為新規定的簽證居留條件「有違常理」。

 羅馬尼亞的新外國人移民法有關規定將使旅羅華商面臨居留難問題。多數華商認為這項新實施的法律對於外國人的居留條件太苛刻,甚至比起西歐國家的居留簽證有過之而無不及,使本來因為經濟危機影響而在困境中艱難掙扎的華商,面臨更為嚴峻的生存局面,特別是今年下半年辦理簽證延期的華商,根本沒有充分時間準備這些辦理程序,以致這批措手不及的華商很有可能會因為不能適時辦理居留手續而不得不選擇回國。

 關於新移民法中規定的,在羅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國人,每個股東至少要具有10個僱員的工作合同一項,很多華商認為,商業活動是有其客觀規律性的,一個商業實體具體多少個勞動力才能滿足其需要,這要視不同情況而定,而不能在法律上給予這樣強硬且有違常理的規定。

 據瞭解,新移民法出台後,很多華商都萌生離開羅馬尼亞的打算。因為公司、或者每個股東根本用不了那麼多僱員,但如果不按法律規定辦理簽證,就意味著無法獲得羅馬尼亞的居留,那麼擺在華商面前的就只有回國或者去其它國家的選擇。但是「想走」又談何容易呢?不少華商在羅馬尼亞已經居留幾年、甚至十幾年,他們購置了房屋、別墅、土地等不動產,倉庫中還有不少剩貨舊貨,還有其它不少與公司相關的問題都需要解決等,因此這部分華商面臨的是去留兩難的尷尬境地。

 在羅馬尼亞的華商大多從事進出口和商品批發生意的,有不少公司用不了那麼多僱員,這就意味著要想繼續留在羅馬尼亞進行商業活動,即使公司不需要那麼多僱員也要想辦法達到這個數字,這就會使外商公司承受更大的經濟壓力,而原本準備在羅投資的公司更會因此而打退堂鼓或駐足不前,由此就會對羅馬尼亞整個投資環境帶來不利影響,在目前許多歐盟國家採取包括簽證居留等各類投資優惠條件以吸引外商的同時,羅馬尼亞有關部門卻在製造投資門檻,限制外商的居留和進入,很多華商認為這並不明智。

 不過,法律問題是嚴謹的,一項議案一旦形成法律就必須執行。只有這項新的法律在與其它法律發生衝突時才有可能重新提起審議。我們或者也可從另外一個角度分析思考一下,羅馬尼亞這項新的法律規定與歐盟法律是否有衝突,與羅馬尼亞憲法有否相違背之嫌,只有運用法律手段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這是我們目前應該考慮的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

      責任編輯: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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