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今年4月,余女士在新浪微博的賬戶先後兩次被封鎖。新浪方面稱,其微博中存在攻擊他人的內容,干擾了其他用戶使用微博。對此,余女士不予認可,並將新浪網技術有限公司、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12月2日,余女士拿到了海澱法院的判決書,其中顯示,余女士微博內容未侵害他人相關權益,新浪兩度封鎖微博用戶行為不妥。新浪應向余女士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2520元,系余女士在訴訟中支付的公證費和咨詢費。
用戶
個人微博兩度被封
余女士稱,今年4月12日,她發現自己的新浪微博被禁止訪問,搜索註冊的暱稱顯示「用戶不存在」。新浪客服回復稱,由於微博中發表的內容包含攻擊他人的內容,微博功能無法恢復。
4月18日,余女士用新郵箱重新註冊微博,「只發了兩三條評論,就再次被禁止訪問。」4月29日,客服人員回復稱,「通過微博發表的內容或評論干擾其他用戶使用微博!違規操作,此功能無法恢復」。
據余女士介紹,去年11月17日,作為「方靜百度貼吧」的吧主,她在新浪微博上註冊了賬號,暱稱為「方靜吧_百度貼吧」。此後,她在該微博中陸續轉帖發表了著名節目主持人方靜的相關內容和截圖。她並未在微博中惡意攻擊他人,新浪微博在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下無故封閉了兩個微博賬戶,單方面終止提供網絡服務,存在違約。
余女士說,她每天都會登錄微博,傾注大量時間和感情,封閉微博傷害了她的感情。今年5月初,余女士委託律師將新浪網技術有限公司、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起訴至海澱法院,要求新浪方面道歉、恢復其微博的使用權限,並賠償公證費、咨詢費、律師費。
新浪
免費服務隨時能停
12月2日,徐女士從海澱法院拿到了《民事判決書》。
記者在判決書中看到,新浪方面證實,今年4月,余女士的兩個微博賬戶被封鎖,原因是余女士在使用暱稱「方靜吧_百度貼吧」微博過程中,多次使用私信,對另一加V認證用戶(著名主持人方靜)進行語言騷擾、攻擊。4月12日,接到用戶投訴後,該公司經過審查後停止服務。同時,對「方靜吧」進行了屏蔽。新浪方面表示,其提供的微博服務是免費的,所以無需通知用戶,可以隨時停止服務。
新浪後台數據提供的打印件上顯示,4月初,用戶「方靜吧_百度貼吧」在評論中回復方靜,「你能靜下來用頭腦好好思考些問題嗎?為什麼遇到問題首先想到逃避?……」「就您能發脾氣,我就不能發脾氣啊。我承認晚上的言論過激了,別生氣了……」「幹嘛亂刪粉絲啊,別再刪啦!」「我很生氣後果很嚴重!最後一次機會,把我從黑名單裡解封加關注……這是命令!不照做,後果自負!」另有部分內容未顯示回復的具體指向人。
余女士說,她是方靜的「粉絲」,在微博被封之前,她曾與方靜見面,在一些問題上有分歧,發生了一些言語衝突。
判決
新浪行為有失妥當
經過法院調解,11月初,新浪方面恢復了余女士的兩個微博內的文章、圖片等內容及正常使用功能。
判決書中顯示,法院對新浪提供的後台數據打印件、電子郵件、方靜書面證言等證據調查後認為,余女士對方靜的回復和其他指向不明的微博內容,除個別語句用詞較為激烈外,其他回復內容主要為向方靜道歉、請求諒解、說服建議等,並沒有明顯貶損性的語言對他人進行謾罵和攻擊。法院認為,從證據中的言論看,沒有侵害方靜的相關權利。
判決稱,余女士與新浪方面形成網絡服務合同關係。雙方的網絡服務協議內容顯示,微博用戶同意新浪以各種方式投放商業性廣告或其他商業信息,用戶也同意接受新浪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戶發送商品促銷及相關商業信息。可見,新浪微博雖名為免費,但實際上微博用戶可以為新浪帶來廣告等其他形式的商業利益。新浪方面在停止對用戶提供服務前,需提前通知用戶。
法院認為,新浪方面在未提前通知余女士的情況下,採取停止該賬號微博服務的措施,影響了余女士的使用,超出了採取必要措施的合理限度,其行為有失妥當。在余女士使用新的微博賬號並不存在違規行為的情況下,採取對「方靜吧」進行技術屏蔽並停止該賬戶服務的行為明顯不當。新浪應向余女士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2520元,系余女士在訴訟中支付的公證費和咨詢費。
追訪
封鎖微博會提前告知
昨天下午,新浪網公關部毛先生表示,此事已經過法律程序,一切按法院的判決執行。毛先生說,對於用微博發表虛假信息、攻擊他人信息的行為,一旦有用戶舉報,新浪有關部門將會核實查證,再採取進一步的措施。「核實和處理,我們內部有相關的標準和措施」。
根據新浪的有關協議規定,用戶在使用新浪微博時,不得上傳、展示或傳播含有虛假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信息資料,新浪有權直接停止違規用戶的微博。「我們這麼做,是為了保護其他用戶的利益和權利。」
毛先生說,目前,對於將要執行封閉處理的微博,新浪方面都會通過後台,對微博的所有者進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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