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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長親自帶農民工討薪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12-0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新聞1+1》2011年12月7日完成台本如下:

 ——依法討薪,為什麼還這麼難!

 導視:

 解說:

 兩萬欠款,奔波一年,河南省高院院長親帶農民工到公路局討薪。

 字幕提示:

 「走,現在我就帶你去縣公路管理局,今天就把事情給解決了。」——張立勇

 解說:

 年關將至,別再讓欠款、欠薪再拖住農民工的心。

 務工人員葉友國:

 最大的希望把工資發到我手裡,回家過年。

 解說:

 安徽,討薪設立綠色通道;江蘇,半小時維權服務圈啟動;重慶成立農民工欠薪法律救助中心。

 工人代表:

 當時以為走個法律程序能走個一年半載的,沒想到這麼快。

 解說:

 人社部、發改委中央九部委的最新措施能保證年底農民工的工資嗎?

 楊志明:

 凡是舉報投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解說:

 《新聞1+1》今日關注——依法討薪,為什麼還這麼難!

 主持人董倩:

 歡迎收看《新聞1+1》。

 又到年關了,又到了一年一度農民工討薪的時候,接下來我們先來看兩張照片。這張是在12月5日發生的一幕,是在十分雅安名山縣一個工地,有三名男子討薪未果之後爬上了塔吊,準備跳樓,被消防員救起。這個是在今年8月份的時候,信陽幾名農民工在鄭州的黃河灘區挖坑掩埋自己,進行「自虐式」的討薪。那麼農民工採取這樣的一種方式是希望為自己的討薪維權增加一些籌碼,但是由於這種做法有一種極端化的趨勢,越來越劍走偏鋒,他們希望博得媒體的關注,但是媒體關注的門坎也越來越高。這幾張照片看過之後,我們看到討薪似乎是越來越難了,那麼今年在河南省省高院的院長都幫著農民工去討薪。先來看相關的新聞。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

 「老張,我們的案子辦錯了,人你受累了,給你造成痛苦,我向你道歉!」

 解說:

 糾錯、道歉,一邊是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一邊是滿頭白髮艱難維權七年的老人張景華,這一幕發生在昨天。為了追回工程款,張景華打了七年官司,從一審、二審、三審,再到今年11月30日的重申,法律最終給出了正義的結果,張景華勝訴。

 字幕提示:

 「走,現在我就帶你去縣公路管理局,今天就把事情給解決了,」

 解說:

 今天很多讀者應該看到了《大河報》的報道,主人公同樣是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面對另一起欠薪案件,河南省高院院長帶上訪民眾到公路局討賠款,媒體的報道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大河報》報道說,2009年6月,齊東昇騎摩托車被撞傷,遂平縣公路管理局應賠償齊東昇2.7萬元,他多次討要遂平縣公路管理局卻遲遲未支付2.5萬元的餘款。為了這兩萬五千塊錢,張立勇帶著齊東昇親自來到了遂平縣公路局。河南省高院院長為何會有此舉動?這源於12月6日河南全省法院開展的「萬名法官回訪萬名當事人」活動。12月5日,張立勇主持召開河南省法院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第三次「萬名法官回訪萬名當事人」活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集中辦理,也是重點推進的工作之一。今天,在一家民營企業打工的田紹清等21名農民工也終於領到了六萬九千元久拖未結的工資,他們沒有想到法院能這麼快就幫他們討回欠薪,更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給他們發放拖欠公司的不是別人,還是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

 字幕提示:

 使每名「討薪」農民工都能及時拿到應得報酬,各法院院長要親臨一線為農民工討薪。

 解說:

 這是一個勇敢的承諾,這是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全省各級法院提出的要求,年底、欠薪,河南法院準備打一場硬仗。

 字幕提示:

 截止到12月5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受理農民工討薪案件644起,結案487起,執結率75.6%涉及金額1.23億。

 董倩:

 翻閱各大網站你會發現這條消息今天非常令人關注,省高院的院長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替農民工討薪,今天下午張立勇院長也接受了我們記者的採訪,來看一看。

 (播放短片)

 張立勇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所以我要求我們的法官,我說我們一定要帶著對我們農民工兄弟這種深厚的感情,設身處地地為他們著想,你想想一個農民工如果幹了一年,結果工資拿不到手,你說到了年底,他老婆孩子盼了他一年,他爸爸媽媽盼了他一年,結果他什麼都沒拿到手,他怎麼進村,這個村子怎麼進?這個家門怎麼邁?所以有好多農民工採取一些極端的行為和一些不理智的行為,堵路、跳樓,有的時候確實是被逼出來的,所以我們一定要設身處地地為我們農民工兄弟他們這種艱難,他們風餐露宿,一年辛辛苦苦都是掙的他們的辛苦錢、血汗錢,他們把自己的老婆孩子扔在家裡是非常艱難的。我們這個工作做的不夠,做的不好,本來就是2萬塊錢,不僅僅公路局有責任,我們法院也有責任,我們的執行工作執行不利,執行不到位,如果下決心去執行肯定早就執行到了。一個公路管理局不可能他拿不出兩萬五千塊錢,還是我們的工作有問題,我們的法院在執行工作,執行不利,執行不到位,所以在拖欠農民工案件辦理的活動中,我們提出凡是涉及到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必須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要當即立案,當即審理,當即執行,我們提出「三個當即」的原則。

 農民工的訴訟能力很差,他沒有訴訟時間,再一個他也沒有訴訟的法律知識,甚至他要交訴訟費更沒有,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給農民工對他的訴訟提供各個方面的方便。比如說我們要到現場,到農民工的工地裡去,到農村去,現場進行巡迴辦案,同時要把一些不應該由他承擔的訴訟費用,應該把它減掉,或者緩交,或者免掉。同時我們一定要在審理這個案件的時候,一定不能機械辦案,就案辦案,要考慮到農民工和我們老闆簽訂的合同不是說全部,很多很多的合同是一種霸王合同,霸王條款,農民工完全是處於被動從屬的這樣一個地位,所以很多條款的規定恐怕對農民工是不利的條款。因此在打起官司來,往往農民工都處在不利的地位,很難打勝這個官司。所以在這個時候我們法官辦案的時候就不能機械地辦,專門摳合同的條文,必須從實體上,看你是不是欠人家的工資,人家是不是在你這兒幹活了,是不是欠你的工資,只要存在這個實體,我們就要站在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站在弱勢群體這一邊,為他們主持正義,這樣案件辦起來才是公正的。從執行難情況分析看,一個是客觀上有些企業經營不景氣,企業情況不太好,欠薪的情況比較多,這是客觀的。主觀上的原因是我們有一些法院,我們從法院這個角度,從我們自己這方面看,執行的力度、執行的力量、執行的措施還不到位,該採取的一些依法對欠薪的或者是惡意欠薪的、能夠支付而不支付的應該採取依法拘留,或者依法凍結賬戶,有些措施還沒有跟上去。

 董倩:

 一位省高院的院長能夠站在普通農民工的角度去考慮問題、解決問題,他尊重了農民工,自然他也就贏得了人們對他的尊重。尤其是張院長在前不久帶著一名叫做齊東昇的人到縣公路局去討錢的時候,更贏得別人對他的敬意。他是在遂平縣公路局說的這番話,他說:「兩萬多塊錢,一年半了還沒落實到位,這是你們工作上的嚴重失職。這錢對你們來說不算什麼,對老百姓來說卻是救命錢,你們是沒有看過齊東昇的家,家徒四壁,屋裡連一盞像樣的燈都沒有,屋頂還漏水,這麼冷的天,外邊下雨,家裡也下雨,你們往辦公室裡一坐,一點也感覺不到百姓的艱辛,為百姓設身處地想的幹部才是好幹部。」這話說完之後,張院長的話說得是句句在情、在理,這話說完之後,縣公路局的人馬上就到銀行取了錢,還了款,不知道縣公路局的人是為這段話的合理而做出這樣的舉動,還是說看到張院長來了才做出這樣的舉動。

 第一,我們要向張院長表示敬意,第二我們真的要為齊東昇感到高興,因為他拖了一年多的問題,兩萬多塊錢,終於在院長的過問下,馬上就解決了。但是在敬意和高興之餘,我們卻有一點點的不安。因為我們似乎在張院長的身上又看到了八年前溫總理的影子。那為什麼非要用如此級別高的官員的親自過問和出馬才能夠解決問題呢?為什麼當這些農民工用自己依法的方式去討要自己工資的時候,卻沒有得到解決呢?

 我們接下來再看一組數字?這是河南,截止到今年11月10日,河南全省法院啟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集中辦理」活動,這是第三次在河南採取這樣的行動了,截止到12月5日,共受理農民工討薪案件644件,共審執結487件,執結率是75.6%,涉及金額1.23億。我們看到執結率是75.6%,那25%的數字就意味著有龐大的農民工群體,雖然有了法律的保障,案子結了,但是錢仍然沒有拿到手。我們可能很難去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對於一個農民工來說,他如果拿不到錢,他去討薪,這條路一旦走上將是多艱難。

 接下來我們就要看一位叫做張景華的老人,他為了討薪花了七年的時間。

 (播放短片)

 解說:

 照片上的老人名叫張景華,是河南省駐馬店市遂平縣人,雖然此刻他的臉上是燦爛的笑,但笑容背後卻是整整七年艱難的討薪路。

 李鳳虎《河南日報》記者:

 張景華老人打了七年官司,原來是他五十多歲,現在今年六旬老人了,張院長看到這個情況以後,首先先向張景華老人道歉,直接就承認,我們那個案子辦錯了,讓您受累了,給你造成痛苦。

 解說:

 賬還是2004年的,遂平縣的一家公司拖欠了張景華28萬元工程款,在多次討要無果後,張景華只能求助於法律。

 李鳳虎:

 一審的時候,遂平縣判張景華老人勝訴。二審的時候,駐馬店市中院也判張景華勝訴,因為遂平縣一家建設公司向省高院提出申訴,省高院受理了以後,然後判決張景華老人敗訴了。

 解說:

 一審、二審均勝訴,為什麼河南省高院在終審卻做出了相反的判決?

 姚世宏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監二庭副庭長:

 當時有一些證據不太充足,但是現在到我們申請再審階段時間,我們感覺到就是說工程早都已經結束了,這個申請再審而且一直上訴、申訴,如果說時機還不成熟的話,確確實實對人家申請再審人確實不太公平。

 解說:

 河南省高院的判決讓張景華的討薪路整整走了七年。

 李鳳虎:

 張景華老人因為四處申訴,包括去國家信訪局,好像在鄭州各個相關一些部門都提出申訴,他去北京、鄭州這一塊,自己去了四十多趟。張景華老人把他自己七年以來走向信訪道路的一些火車票,包括相關的一些票據都拿出來,張立勇院長看到以後說「這就是法院對人民執法的不負責任」。

 解說:

 張景華的種種努力,終於在2011年的這個冬天有了回報。今年11月30日,經河南省高院再審,張景華終獲勝訴。

 李鳳虎:

 感慨啊,他說原來自己也是做生意的、做企業,然後經過這七年基本上把自己這個企業也拖垮了,家裡也過不舒適,家裡也非常零亂,自己也說原來白頭髮少,現在都變成花髮老人了。

 解說:

 而對之前的判決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也表情凝重地向張景華做出了承諾。

 李鳳虎:

 張立勇也表態了,要責成省高院要嚴查這個案件,省高院在辦這個案件的時候,是不是存在人情案、關係案和腐敗案,如果查清楚的話,對相關的一些責任人要進行追究相關的責任。他說了一句「不要再讓當事人寒冬裡蹲在法院門口了,要真正把老百姓放在心坎上,要帶著深厚感情為老百姓辦案」。

 董倩:

 雖然張景華很執著地用了七年的時間打官司,最後贏得了一個說法,但是不得不說張景華也是幸運的,因為同樣是張立勇的過問使得他這個案件才有了一個最後的說法。其實我們就在想,能不能不僅僅是在年關,不僅僅是靠高院院長這樣高級別的官員的過問,在平時,在日常的時候,能夠用非人格化的方式對白紙黑字的法律去很好地執行呢?

 我們再看一組數字,這是一份來自相關機構的《中國農民工維權成本調查報告》。為了索要不足1000塊錢的工資,完成所有的法定程序,農民工維權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種花費,歷時11天到21天,很多民工寧願選擇社會性的討薪。很多農民工是異地討薪,他不懂得法律,他也不懂得面對這些事情的時候,到底應該用什麼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們剛才通過這個PPT可以看到,耗時長,而且非常耗錢,這對於農民工來說,要討薪最好能給他們一個有效率的解決方式。

 再來看,欠薪發生的概率到底有多大?12月4日有這麼一個調查顯示,受調查群體中每月結清工資的建築工人占比28.1%,這是每月結清;22.5%的工人要在工程結束的時候結清;40.2%的工人要到年底才能結清。從工資拖欠情況來看,41.2%的建築工人有過工資被拖欠的經歷。由此可以看到,拖欠工資到現在仍然是一個大概率的事件。

 我們再來看一位財經評論員的說法,他說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項工作(討薪)今年要比往年還要艱巨,發生拖欠的幾率增高,這是由於今年宏觀經濟形勢還有企業經營狀況決定的,80%以上的農民工在中小企業還有房地產建築業裡面打工,有報道說,建築企業超過七成的工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兩類企業目前的現狀決定了今年拖欠工資的概率又增大了,政府必須採取比往年更堅決、更有效的措施保證農民工領取血汗錢,高高興興回家。

 你看,農民工欠薪的問題是一個老問題了,今年跟以往這些年在老問題解決過程中有一個進步,就是用司法的保障和服務來為農民工做後盾。但是通過河南的幾個案件我們可以看出來,即便是判了,但是農民工仍然拿不到自己的工資。農民工討薪之路仍然漫長。

 從2003年重慶熊德明向總理討薪到現在八年的時間過去了,這八年對農民工按時領工資有一些法律武器也是可以運用的,但是運用的效果怎麼樣?我們繼續看。

 (播放短片)

 廣播同期:

 司法部法律援助司提示農民工朋友,打工要不到工錢,您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困難群眾的免費律師。

 解說:

 這是今年司法部推出的一個公益廣告,從11月20日到12月22日,這個僅僅只有10秒的公益廣告每天以聲音的形式在廣播電台重複播出兩次。這也是司法部第一次推出以農民工討薪為主的公益廣告,是想讓更多的農民工知道,打工要不到錢,靠法律援助。事實上,今年刑法修改時,作為同一天實施的新規,旨在更好地解決討薪難的惡意欠薪罪,比起它同一天出生的兄弟醉駕入刑來,卻顯得低調很多。

 字幕提示:

 2011年2月26日新聞

 新聞片中聲音:

 惡意拖欠工資已成為一個屢禁不止的問題,《刑法修正案(八)》將惡意欠薪界定為犯罪行為。

 解說:

 今年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八)》明確了惡意欠薪入罪。根據對相關法律的解釋,從此之後,被司法機關認定為惡意欠薪的單位和個人最高將被處以七年有期徒刑。在5月1日正式實施之後,有媒體報道說,儘管這樣的處罰具有更多的威懾力,但在具體實施時,基層法院對於是否是惡意欠薪的界定卻存在一定的爭議。

 字幕提示:

 惡意欠薪罪遭遇界定難,專家建議明確懲罰。

 認定標準空白,惡意欠薪入罪執行不暢。

 惡意欠薪入罪數月,無一「老賴」入刑。

 惡意欠薪正式入刑,如何執行期待「解釋」。

 解說:

 這是今年廣東第一例惡意欠薪案。工程項目負責人因為拖欠工人10萬元工資而逃跑,被民警抓獲。9月底,法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項目負責人有期徒刑10個月,罰款2萬元。3月被抓,9月結案,整個審理過程用了6個月的時間。除此之外,廣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和最高法院也在近日對欠薪入罪做出了司法解釋,欠薪5000元以上就可以入罪。

 字幕提示:

 2011年12月6日新聞

 新聞片中聲音:

 重慶的南岸區警方就成立了一個全市的首個農民工欠薪的法律救助中心和勞動信、訪的執政部門來聯合辦公。

 解說:

 12月2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農民工欠薪法律救助中心掛牌成立。這是全國警方首個農民工欠薪法律救助中心,協助追款,並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欠薪單位立案調查。截至到今天,已經敦促、發放了農民工工資300餘萬元。

 向俊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分局副局長:

 我們公安機關這塊主要職能,一個是依法打擊,特別是《刑法修正案(八)》頒布之後,惡意欠薪入刑的時候,這就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力,也是我們公安機關的職責。第二個是讓他們有一個合法的途徑,反映自己的合法利益。因為時間比較短,目前還沒有因惡意欠薪被公安機關處理的。

 董倩:

 惡意欠薪雖然已經入刑,但是還沒有相關的司法解釋,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怎麼能夠讓法律發揮更大的效用,聽聽專家怎麼說。

 (電話採訪)

 韓玉勝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我們應該拋棄一種觀念,就是要等待最高司法機關的司法解釋出台。因為司法解釋只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做解釋,所謂不得已是在罪和非罪之間可能會有界限上的問題,或者是入罪的標準問題,這樣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會做相應的司法解釋。而從這種惡意拖欠工資的情況來看,實際上至少在我看,不是特別急迫需要司法解釋。從法律規定來看應該是非常明確的,因為第一必須是惡意的,我想司法機關在處理這類案件的時候,只要認定是惡意的,又確實存在著欠薪行為,就應該把它認定為已經構成了犯罪,來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儘管現在從實踐當中來看,判例確實很少,判例很少是因為很多地方都在持一種觀望的態度。

 董倩:

 節目的最後還是要借用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的一句話「要把農民工的問題看清、看大、看重,農民工欠薪的問題也就不會存在了」。其實不僅要從結案的環節去幫助農民工討薪,還要從勞動合同、工資談判的角度去及時地預防企業欠薪,這個問題才能夠得到最好的解決。

 好,今天的節目就是這樣,感謝您的收看,再見。

      責任編輯: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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