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記者從太原市政法委獲悉,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檢察院與太原鐵路局12日簽訂太原鐵路檢察機關移交協議,這是中國第一個鐵路檢察機關正式移交地方。
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檢察院檢察長王建明表示,太原鐵路檢察機關在全國率先實施屬地化管理,納入國家司法體系,山西此前曾成立專門機構全力推進此項改革。
「這標誌著中國鐵路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進入實施階段。」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姜建初說,鐵路檢察院是當年國家基於鐵路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根據憲法和法律設立的專門法律監督機關。深化鐵路檢察管理體制改革,將鐵路檢察機關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對於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鐵路檢察制度、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004年,中國正式啟動鐵路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改革的目標是將鐵路檢察機關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制。2010年全國鐵路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提出「整體移交、平穩過渡」的原則。今年,隨著此次太原鐵路檢察機關的全面移交,全國各個鐵路檢察院改革移交工作將在近期陸續完成。
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部署,這一次針對鐵路檢察機關重大改革的任務,是將鐵路運輸分院、鐵路運輸基層檢察院與鐵路企業全部分離,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一次性移交給駐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省級檢察院,實行屬地管理。一直屬於鐵路企業員工身份的鐵路檢察人員在經過一系列的門檻篩選之後,將整體變身為國家公務員,有利於進一步保護檢察權的獨立與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