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2月7日報道,「明星官員」變身「腐敗能人」,不只是「明星官員」個體道德失范,還暴露出用人制度的弊端。
曾經頭頂光環無數,被譽為當地「成就奇跡」的人,如今卻淪為階下囚,成為又一個「腐敗奇跡」的製造者——江西南昌原市委常委、南昌縣委書記湯成奇為「腐敗能人」列表再添一筆。日前,湯成奇因受賄3901萬餘元,被江西省贛州市中院一審判處死緩。
在腐敗場,很多貪官都有類似湯成奇的履歷。「領頭人」「經濟奇才」,這些曾經掛在湯成奇頭上的桂冠,也在其他一些貪官頭上戴過。比如,億元巨貪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京城第一貪」門頭溝原副區長閆永喜,中石化集團原總經理陳同海,安徽宣城開發區原主任周先義等。東窗事發前,這些大大小小貪官,都是地方或是行業「傑出的領軍人物」,被媒體稱頌,被上級組織機構高度評價。
如此多的「明星官員」變身「腐敗能人」,不只是「明星官員」個體道德失范,還暴露出用人制度的弊端。
以GDP為主的幹部政績考核制度,很難洞察這些所謂「明星官員」所創造的「經濟奇跡」本質。
一些「經濟奇跡」本身就是腐敗的產物——為了自身或是集團利益,盲目進行土地開發和項目引進。貪官湯成奇創造了「南昌速度」,在他「銳意進取」之下,開發區 「每月開發1平方公里、每3天引進一個項目、每4天就有一個項目開工」,「一年建設比前10年的總和還要多」。而他實際上銳意進取的是什麼呢?是個人的利益。正是在開發區主任位置上,他與台灣某企業勾連,從中收受賄賂120萬,製造出引進外資的假象,將建設資金1.5億元撥付給該公司,致使國家遭受 1.49億余元的損失。
如果幹部考察制度缺少公開監督,就難以遏制一些「明星官員」以權謀私的利益衝動。
湯成奇的腐敗涉及土地徵用、建築工程的承接、國家專項補助資金撥付,也有職務陞遷、工作調動、就業等人情往來,貪腐足跡之廣、涉獵之深,令人瞠目。如果官員財產被作為隱私,如果公眾無從瞭解每一個公共項目投資、運行方面的信息,如果公開招標變身為暗箱操作,誰來監督湯成奇們?
「腐敗能人」之「能」,是熟知官場潛規則,是長袖善舞。1991年至2009年,湯成奇從郊區鎮長助理到南昌市副市長、市委常委,南昌縣委書記,歷經9個職務,期間受賄次數高達350餘次。然而,20年間,一次次幹部考核任免,他都能順利陞遷,蓋因他能利用職務之便,巧織關係網。
湯成奇20年的貪腐足跡再次提醒我們,如果缺乏制度約束,就會有人逾越道德堤壩,動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不顧一切衝向利益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