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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日,李莊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案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文匯網訊】據財新網報道,當公眾都以為李莊案塵埃落定的時候,李莊及其助手開始反擊了。最新行動發生在2月6日。李莊過去的助手馬曉軍律師及馬的妻子韓會娟,分別在重慶狀告當地警方涉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李莊案由重慶「打黑」衍生而來。2009年12月10日,重慶市公安局以李莊在代理重慶龔剛模涉黑案中涉嫌偽證犯罪為由,對其立案偵查。至2010年2月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終審宣判, 60多天案件走完全部程序,李莊最終被認定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在此期間,馬曉軍一直沒有公開露面。而在各種法律活動中,他一直具有雙重身份。
馬曉軍首先是李莊案的同案嫌疑人。
2009年11月,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接受龔剛模的妻子程琪、堂弟龔雲飛的委託,指派李莊與馬曉軍擔任龔剛模被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的一審辯護人。之後李莊和馬曉軍共計三次前往看守所會見龔剛模。重慶警方認為,馬曉軍也參與了教唆翻供活動。
此外,馬曉軍又是李莊案中控辯雙方爭取的證人。
李莊案開庭期間,公訴人出示馬曉軍證言,馬說:「李莊知道,只有從刑訊逼供上做文章,這個案子才有做頭」。在中國司法體系中,馬曉軍這番話意味著李莊作為辯護人,具有教唆犯罪意圖。
案件二審期間,李莊的律師向法院提交了幾份新證據。其中三份是由馬曉軍手寫、反映李莊和龔剛模三次會見情況的筆錄。
龔剛模在其中主動回憶了被刑訊逼供的細節,還說自己為配合偵查機關錄音錄像背誦提前做好的口供。不過,這些筆錄沒有經龔剛模本人簽字。李莊當時解釋說,這是他的重大失誤,因為他「沒有想到會有今天的下場」。
李莊有罪還是無罪,如果馬曉軍不能出庭作證,並接受控辯雙方詢問,問題便很難查清。事實上,在李莊案開庭前,李莊的律師即向法院提出了要求馬出庭作證的申請。但法庭回復稱,馬曉軍不願意。
時隔兩年後,馬曉軍在6日提交法院的起訴狀中給出了另一番解釋。
他說,2010年1月9日到2月11日,他因李莊案被監視居住,地點設在重慶市江北區一棟住宅內。他簽訂了租房合同,出具了不願意出庭作證的聲明,並書面請求重慶警方保護,而這一切都是在警方強迫下完成的。
最令人吃驚的細節是:馬曉軍說他,在警方強迫下外出逛街、吃飯、看電影,而整個過程中,警員同時以攝像形式表明他當時是「自由」的。
在另一份起訴狀中,馬曉軍的妻子韓會娟說,她也被警方強迫寫下書面聲明,即自願陪同馬曉軍接受監視居住。
兩份起訴書顯示,馬曉軍和韓會娟請求法院判令警方行為違法,並分別提出4800餘元和3400餘元的賠償。
據財新記者瞭解,兩份行政起訴狀已通過特快專遞形式發出。重慶市江北區法院表示尚未收到起訴書,收到起訴書後方能公開就是否立案表達態度。
李莊表示,他希望訴訟活動能為所有關心此案的人還原當年案件真相。2011年12月,李莊正式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案件是否受理尚未得到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