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行政長官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三位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紀立信、廖柏嘉及華學佳的任期延續三年,他們現時的任期將於今年3月屆滿。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有非常任香港法官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的名單。
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三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以上,每次續期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