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三名內地大學生近日利用虛假身份文件,在港頂替他人參加托福考試被當場發現。香港法院判處三人監禁10個月。
負責案件審理的荃灣裁判法院表示,這三人年齡在23歲至24歲間,均為在廣東讀書的大學生。三人於本月早些時候來港,在25日舉行的一場托福考試中,利用貼有自己相片的假護照頂替他人考試,被監考者在核對身份時發現。
三人在被捕後承認,為獲得2000元人民幣的酬勞而替考,但並不知道被代替者的身份,只是通過中介獲得假護照參加考試。
三人均被控使用虛假文書。法官認為,這三人在明知犯法情況下仍然參與,行為可恥,判處三人入獄10個月。
香港釋法
虛假文書罪
最高判14年
此次涉案的三名內地男子是以虛假文書罪提堂,按照香港《刑事罪行條例》規定,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或知道或相信其為虛假文書而使用,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即屬違法,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