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財新網報道,日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2012年12號文件,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務院2012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這意味著本年度中央政府立法工作正式確立。
截至財新記者發稿,該立法工作計劃全文並未在國務院官方網站刊出。根據財政部網站發佈的「國務院2012年立法工作計劃摘要」:本年度,國務院將力爭年內完成的重點立法項目(一檔項目)共計33件;需要抓緊工作、適時提出的項目(二檔項目)共計63件;需要積極研究論證的項目(三檔項目)共計84件。
另據《瞭望》新聞週刊的報道,國務院今年力爭出台的33件重點立法項目分為五大類:
第一類為深化改革開放、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所需,包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註冊會計師法修訂草案、商標法修訂草案,修訂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制定徵信業管理條例,共五件。
第二類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數量多達14件。包括提請審議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航道法草案、安全生產法修訂草案,制定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博物館條例、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安全保衛條例、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修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第三類,則是在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領域。包括擬提請審議的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制定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管理條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農藥管理條例,共六件。
第四類立法重點是規範行政行為、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包括提請審議行政復議法修訂草案,制定機關事務管理條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政府投資條例,修訂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
此外,還有三件行政法規在前述四類之外,即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和地圖管理條例。
財政部網站發佈的信息還顯示,除前述33件一檔立法項目外,二檔立法項目63件中包括環境稅法、全國社保基金條例等;三檔立法項目84件中則包括會計法(修訂)、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修訂)和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等。
根據中國《憲法》和《立法法》規定,法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但國務院可以提出法律案。同時,就《憲法》規定的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以及為執行法律的規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規的事項,國務院有權制定行政法規。在經濟領域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也可授權國務院對部分事項先制定行政法規。國務院各部委,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範圍內,制定規章。
本次立法工作計劃中所列的諸項立法項目,包括了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擬提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