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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城管強拆「釘子戶」被判違法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3-1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南方網報道,琶洲村陳志康三兄弟房屋所在地塊位於琶洲塔公園項目,因為不能接受拆遷補償和購房條件,而當了「釘子戶」,城管執行強制拆遷。之後,相關部門被告上法庭,被訴違法拆遷。該案被稱為廣州首宗判決行政機關違法拆遷案。

2011年12月海珠區法院一審判決,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海珠分局2010年10月28日拆除琶洲村陳志康三兄弟房屋的行為違法。

昨日,該案在廣州中院二審庭詢,將擇日宣判。陳氏三兄弟律師稱,如果廣州中院終審維持原判,仍認定海珠區城管局違法拆遷,可向對方直接索賠,按終審生效時的市場價索賠違法強拆房屋的損失。

如今,琶洲塔公園尚未開放,因一審法院判決廣州市城管局海珠分局違法拆遷,公園內琶洲村陳志康三兄弟房屋廢墟也仍在。

陳氏兄弟:無法接受購買復建房條件

據介紹,1997年前後,陳志康三兄弟在海珠區琶洲村建起兩棟4層樓房,面積共逾800平方米,並取得了《農村(墟鎮)宅基地使用證》。2010年前後,琶洲塔公園項目啟動,陳氏三兄弟的房屋皆在公園規劃用地範圍。

2010年媒體曾報道,琶洲塔公園用地面積21萬平方米。該項目用地範圍內的大多數被拆遷戶都同意和支持該方案,被拆遷人可以在安置房源中等面積置換一套不超過120平方米的電梯洋房,剩餘被拆遷房屋面積給予貨幣補償,147戶自願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佔全部被拆遷戶的97.35%.

據悉,強拆前琶洲塔公園範圍,只有陳氏三兄弟及另一戶當起了「釘子戶」。

2010年9月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責令限期交付土地決定書稱,逾期拒不交付土地,已嚴重影響了琶洲塔公園項目建設的實施。按照廣州市政府批准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琶洲塔公園地塊征地拆遷補償採用貨幣補償的方式,同時被拆遷人可以按每平方米4500元的優惠價格購買不超過120平方米的復建房。因陳氏三兄弟逾期未領取貨幣補償款及購買復建房,征地方已向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公證處辦理了公證提存。

陳志康介紹,三兄弟並非想做「釘子戶」,只是簽約的村民大多房屋面積較小,樂意購買復建房,而他們的房屋總面積逾800平米,若限定每人只能以優惠價購買120平方米的房子,在目前樓價高企的情形下,無法接受。

警方認定:強拆房屋被故意損毀不予立案

海珠區法院一審查明,2010年10月28日上午,陳氏三兄弟上述房屋被拆除。三兄弟向公安部門報警稱其財產被他人故意損毀,要求立案偵查。2010年12月7日海珠區公安分局作出《不予立案復議決定書》,認為上述房屋已由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出《責令限期交付土地決定書》,並由廣州市海珠區城市管理執法分局、廣州市海珠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執行,因此報警稱其房屋被故意損毀一案並無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海珠區城管局:拆除中沒對權利人造成實質損害

一審庭審中,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第二被告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海珠區分局共同辯稱,在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對原告的補償款處理了公證提存手續的情況下,對陳氏三兄弟作出《責令限期交付土地決定書》,強制收回原告上述房屋的集體土地,三兄弟喪失集體房屋的所有權。上述集體房屋被強制拆除,並未損害三人合法權益,同時否認參與拆除房屋行為。

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海珠分局辯稱,在亞運綜合整治的背景下,該局對爭議房屋進行核查,因房屋屬空置,無法聯繫房屋的權利人,在拆除前無法向宅基地房屋的權利人告知相關事項。但海珠城管局是在陳氏三兄弟的房屋得到補償,款項已由建設單位進行了公證提存的情況下拆除的,故拆除房屋並未對房屋權利人造成實質損害。

一審法院:城管拆屋沒告知屬程序違法

海珠區法院審理認為,對不履行《責令限期交付土地決定書》確定交出土地義務的,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規定,作出責令決定書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同時,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海珠分局作為城市管理綜合執行機構,依法對城市進行監督和管理。

「廣州市城管海珠分局在拆除房屋前,沒有履行告知的義務,屬程序違法。在訴訟階段沒有舉證說明拆除原告房屋的權職來源。」據此海珠區法院認為,廣州市城管海珠分局拆除陳志康三兄弟的房屋沒有法定的依據,屬於超越職權行為。

2011年12月20日海珠區法院一審判決,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海珠分局2010年10月28日拆除陳志康三兄弟房屋的行為違法。

上訴:海珠區城管局等部門違法拆遷

一審宣判後,陳志康三兄弟上訴稱,警方已對海珠區城管局、國土局等三部門拆除上訴人房屋的事實作出明確認定,包括海珠區城管局在內的相關部門非法實施了對上訴人房屋的拆除行為。但是,一審法院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僅僅認定被海珠區城管局實施了非法拆除行為,對於另兩部門實施非法拆除的行為不予以認定,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明顯錯誤。

昨日,本案在廣州中院二審庭詢。陳志康三兄弟堅持要求判決海珠區城管局等三部門全部違法拆遷,海珠區城管局等三部門答辯意見與一審開庭一致。據悉廣州中院將擇日二審宣判。

律師:終審城管仍敗訴須按市場價賠償

陳志康三兄弟代理人、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張律師介紹,如果廣州中院終審維持原判,仍認定海珠區城管局違法拆遷,可向對方直接索賠,按終審生效時的市場價賠償違法強拆房屋的價值。如果廣州中院終審判決海珠區城管局、國土局等三部門敗訴,則三部門將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之前拆遷中是海珠區土地開發中心與陳氏兄弟商談賠償事宜,並已將部門資金打到陳氏三兄弟賬戶,如何處理?張律師稱,無論城管還是國土部門,都是財政撥款部門,其實質是政府財政來賠償違法拆遷的損失。

■現場走訪

琶洲塔公園仍在維修

三兄弟房屋已成廢墟

前日,南都記者現場走訪發現,琶洲塔公園仍在維修中,目前尚未啟用。

2011年8月,媒體報道稱,琶洲塔公園工程已擱置半年,市民盼它早日完工。

當時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相關部門回應稱,由於市政府對該項目有新的計劃,原規劃將有一些調整,而主管部門也將由園林部門變為水務部門,正在辦理移交手續。琶洲塔公園目前正處於停工養護狀態,移交手續辦好後,很快就會開工。

陳志康三兄弟殘存的房屋,仍屹立在琶洲塔公園內。南都記者來到強拆現場發現,被強拆的房子的頂部已經塌陷。正對著房子的空地上,到處散落著磚塊,還沒倒塌的牆上,由於長時間無人管理,被人隨處塗鴉,其中一面牆上畫著一顆大寶石和一把大大的房子鑰匙。據陳志康稱,房子被強拆以後,他們就不在這邊居住了,附近的一些人有時就過來,在牆上胡亂塗鴉。

南都記者在現場看到,環繞琶洲塔公園周邊新樓林立,其中幾棟臨江住宅樓盤正在興建。陳志康介紹,之前詢問過開發商工作人員,因臨江臨公園,視野開闊,且出門就是大片草地,幾棟樓盤預售價目前就達4萬元每平米。

■新聞鏈接

廣州市「城中村」改造

首次司法強制執行在琶洲

2011年海珠區政府曾通報,海珠區琶洲村是列入「廣州市全面改造城中村名單」的九條城中村之一。2008年8月,琶洲聯合社將《琶洲村「城中村」改造設計方案》以及《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村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向琶洲村全體社員公告、提請表決,得到了該社2/3以上的社員表決通過。其中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明確規定了全村房屋的拆遷補償標準。同時,上述改造方案經海珠區政府同意實施後,再報廣州市政府審批通過,並經市政府同意納入廣州市重點項目報批綠色通道。根據部署,琶洲村城中村改造須在2010年6月前全部拆除。

2011年,4月2日上午,海珠區琶洲村「三舊」改造的兩「釘子戶」馮某某、胡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判決,被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強制執行,這也是廣州市「城中村」「三舊」改造中首次通過司法程序強制執行的案件。

      責任編輯: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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