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報道,為到香港觀光,一名女性內地旅客持虛假文件及向香港入境事務處人員作虛假陳述,19日在香港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合併被判監禁5個月。
25歲的被告於今年3月16日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從羅湖管制站抵港。她承認曾於2011年3月20日原擬過境香港到印尼,但其後行程取消,故於次日返回內地。在出境香港時,入境處人員在其護照作出標記以供將來參考。2011年,被告還曾對護照標記刪塗並憑借一張前往印尼的機票入境香港。
專家稱,此前有部分內地遊客以此種方式入港,該判例提醒大家採取合法、規範的方式來港觀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