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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清理方案上報 含強拆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4-0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3月29日,國土部知情人士介紹,「由國土部牽頭、14個部委參與研究制定的小產權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此前已上報給國務院。」

據悉,清理思路的原則是分類、分步驟推進。其中,侵佔耕地等違法違規的小產權房,尚未銷售以及新建、續建的小產權房,有望列入清理範圍。但具體銷售和建設的時間點、何時正式展開清理,尚待最後方案出台才能敲定。國土部知情人士介紹,該部正在啟動小產權房清理試點工作,擬在試點基礎上總結完善整治方案,繼而啟動全面清理。同時,年底即將完成的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數據,將成為未來小產權房清查的主要參考。

未售及新建或遭清理

上述國土部知情人士介紹,小產權房清理的一個原則是:區別對待、分類處置。

他介紹,在國土部初步的清理思路中,違法建築、有嚴重質量問題、侵佔耕地、嚴重影響城鄉規劃的小產權房將清理,並追究開發商、村集體等相關人士的責任;並且出售小產權房的農民將不得重新申請宅基地。

同時,對尚未銷售的小產權房,一定年限後新建、續建的小產權房,必須全部停建、停售,其中,劃分地塊對外出租待建的土地,責令退還。

「尚未銷售,主要是指在建、在售,無人入住項目;一定年限後新建、續建的小產權房主要也側重於在建、在售。」該人士稱。

他同時介紹,國土部對「一定年限」的要求曾以2008年為限,因為當年曾為國務院報告過小產權房的初步處理意見,而由於種種原因實際工作中推行困難。

「最新的時間點,需要等到全國小產權房新的清理方案出台後作出安排。」上述國土部人士稱。

就清理舉措看,上述人士介紹,「包括強制拆除、沒收、停建、停售和停水停電等」。

不過,針對已售、已長期居住的小產權房,上述人士稱,「方案徵求意見階段,各部委對此並未形成統一意見,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一套思路,還未達成一致」。

「短期看,只能先選擇小產權房問題嚴重的地區作試點;與此同時,國土部將抓緊摸底全國小產權房的確切數據。」上述國土部知情人士稱。據國土部土地利用司的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介紹,年底即將完成的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數據,將成為未來小產權房清查的主要參考。

部分地方個別部委牴觸

「國土部正在和部分地方溝通小產權房清理試點工作,從目前來看,很難推進。」上述國土部知情人士說,「來自於地方政府和相關部委的阻力較大。」

據山東國土廳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介紹,一旦將某地區確定為小產權房清理試點,國土部將對當地的小產權房等違法違規用地情況進行摸底。

「部分地方政府、個別部委在地方的重大項目工程,部分存在違法違規用地情況,一旦摸底,地方違法違規的用地問題將無處遁形。」該人士稱,此外,地方政府及一些地產界人士對小產權房保留的訴求,也難與中央監管部門達成完全一致,「在和地方政府的溝通中,地方政府普遍反映,希望部分符合規劃、質量合格的小產權房,在補交土地出讓金後轉正,或者轉為保障房。」

據接近住建部的人士稱,如果收歸為保障房,可能存在政府為小產權房正身的嫌疑,間接承認小產權房的合法性;而回收小產權房的價格如何確定、如何確保保障房公平公正,還需要再深入探討。

在清理方案懸而未決之前,試點城市也難推進。「基於種種原因,試點確定工作並不明朗。」上述國土部知情人士稱。

國土部該知情人士介紹,小產權房清理思路未明,國土部也正在和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溝通,明確試點城市。

此前有媒體消息稱,國土部將在北京、重慶、鄭州、海口等小產權房較密集的城市開展試點。

楊紅旭介紹,上述四個城市較具代表性,北京郊區小產權房密集,高房價將大量剛需逼向了郊區小產權房;重慶屬西部大城市,外來人口多,郊區面積大,小產權房分佈零散;鄭州小產權房的城中村問題突出;海口是旅遊度假區存在大量小產權房問題。

需要推出長效治理機制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嚴金明表示,「僅採取沒收、強制拆除、停建和斷水斷電等『堵』的措施,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小產權房問題。」

楊磷傑稱,在國家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尚未健全,城鄉居民住房需求仍較旺盛的情況下,小產權房仍具有巨大的需求空間。同時,現行《土地管理法》雖然法律上明確小產權房性質的非法性,但地方陸續有一些自行流轉的集體土地試驗,對於新的流轉現象如何監管,在國家有關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管理辦法尚未出台前,並不清晰。

據悉,國土等部門正在共同研究防範小產權房問題的長效機制,包括推出鄉鎮企業、農民住宅等集體建設用地管理和流轉的政策措施等。

財政部相關人士稱,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土地收益城鄉統籌使用的辦法。另有知情者介紹,小產權房清理,須和房地產調控一盤棋梳理。

小產權房清理初步方案

清理原則

分類、分步驟推進

清理思路

違法建築、有嚴重質量問題、侵佔耕地、嚴重影響城鄉規劃的小產權房將清理,並追究開發商、村集體等相關人士的責任;並且出售小產權房的農民將不得重新申請宅基地。同時,對尚未銷售的小產權房,一定年限後新建、續建的小產權房,必須全部停建、停售,其中,劃分地塊對外出租待建的土地,責令退還。(註:尚未銷售,主要是指在建、在售,無人入住項目;一定年限後新建、續建的小產權房主要也側重於在建、在售。)

清理舉措

包括強制拆除、沒收、停建、停售和停水停電等。

名詞解釋:小產權房是佔用集體土地搞建設,並向集體經濟組織之外成員銷售的住房。

      責任編輯:連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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