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4月25日,遼寧省公安廳「中國足球假、賭、黑」專案組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本不存在謝亞龍所說的刑訊逼供問題,謝亞龍及其代理律師金曉光是在混淆視聽,沒有任何事實依據。
就在此前一天,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謝亞龍受賄案。謝亞龍當庭翻供、自稱曾遭刑訊逼供。此事在互聯網和一些媒體上廣為傳播,一時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謝亞龍自稱遭刑訊逼供
謝亞龍受賄案的審理,從24日9時開始,經過中午短時間休庭,直至21時10分才結束,但黑夜並沒有阻擋來自各地的記者對此案的關注。幾十支長槍短炮的鏡頭「目送」著押送謝亞龍的警車,離開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
24日上午,在法庭上,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謝亞龍對檢察機關起訴的12項罪名隻字未提,而是表示:「我是在遭到了毆打、侮辱,家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承認那些罪行的。其中的絕大部分都是虛假的、不真實的。」
謝亞龍說,2010年9月4日,我是被帶著頭套、反帶著手銬帶上火車的。坐火車的時候,辦案人員就不停地打我。在之後幾天的審訊中,我被辦案警察灌涼水、打耳光,他們還電擊我的心臟……
謝亞龍自稱之前身體狀況很好,但遭到刑訊逼供後,現在心律不齊,耳道出血。
謝亞龍的代理律師金曉光和他的妹妹謝亞梅也在休庭期間接受媒體採訪時反覆強調,謝亞龍多次被辦案人員吊打、電擊,身體狀況非常糟糕。金曉光表示,我們已經要求對謝亞龍進行傷情鑒定。
公安機關否認刑訊逼供
25日,遼寧省公安廳專案組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本不存在謝亞龍所說的刑訊逼供問題,謝亞龍及其代理律師金曉光是在混淆視聽,沒有任何事實依據。
辦案人員向記者出示了2010年9月16日下午14時10分,謝亞龍入遼寧省看守所時的體檢報告。報告上,「檢查情況及結論」一欄注有謝亞龍體檢時的體溫、血壓、脈搏等數據,並寫著「神志清,查體合作,心肺正常。腹平坦,無壓痛。全身無感染及外傷,四肢自如,神經系統正常。同意收押。」等字樣,並有謝亞龍本人簽名。
據瞭解,自謝亞龍入遼寧省看守所後,案件調查即轉交給檢察機關偵查。
一位參與訴訟的司法人員表示,公安、檢察機關都是在合法的情況下,取得案件證據的,而且謝亞龍、蔚少輝都承認過這些犯罪事實。如今他們在法庭上無理翻供,我們將取消對他們認罪態度良好的認定。
遼寧省司法界人士認為,謝亞龍案件的書證、物證、證人證言多達幾十份,所有的證人證言不可能都是在刑訊逼供的情況下取得的,證據的合法性是可以相信的。
當庭法官和公訴人要求謝亞龍提供遭遇刑訊逼供的證據時,謝亞龍表示,接受審訊時就我一個人,並不能提供相關證據。
當公訴人詢問謝亞龍為何不在檢察機關偵查時講清這些事實時,謝亞龍表示,我以為檢察官也會打我,那時候就沒有說這些。
專家建議司法機關審訊過程應公開透明
謝亞龍受賄案審理一波三折,當庭翻供成了許多媒體追逐的焦點。有關專家認為,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固然有謝亞龍曾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的「名人效應」,但更多地反映出社會各界對司法機關審訊過程公開透明的期待。
近年來,犯罪嫌疑人在羈押場所猝死的事件不斷見諸報端。「躲貓貓」等已經成為一些犯罪嫌疑人受到虐待的象徵,刑訊逼供遭到全社會的批判。
遼寧省正元律師事務所主任、法學博士雷雨波說,絕大多數司法機關都能夠秉公執法,可辦案人員一旦受到指責,又拿不出證據進行反駁,其關鍵在於審訊過程沒有留下音像資料。
一些法律專家認為,司法機關讓審訊過程公開透明目前已顯得越來越重要,全國一些地區已經開始嘗試將審訊過程同步錄像,但還只是停留在司法機關內部的規定上,沒有上升到法律的層面。
雷雨波認為,在信息化高度發展的今天,同步錄像技術手段已經不是問題,問題是司法機關是否有這種理念,是否願意去這麼做。如果將同步錄像等可以增加審訊過程透明度的一些辦法列入相關法律,在法律層面上予以監督和執行,這樣一方面可以保證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對司法機關起到制約作用,同時也可以證明司法機關審訊過程的清白,避免謝亞龍式的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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