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東方早報5月3日報道,據瞭解,山東省沂南縣人陳光誠於4月下旬進入美國駐華使館停留6天後自行離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2日就此事答記者問。
有記者問:關於陳光誠進入美國駐華使館事,中方是否認為美國干涉了中國內政?是否要求美方道歉?
劉為民說,據瞭解,山東省沂南縣人陳光誠於4月下旬進入美國駐華使館停留6天後自行離開。需要指出的是,美國駐華使館以非正常的方式將中國公民陳光誠帶入使館,中方對此強烈不滿。美方做法是對中國內政的干涉,中方決不接受。美駐華使館有義務遵守有關國際法和中國的法律,不應從事與其職能不相符的活動。
他說,中方要求美方就此道歉,徹底調查此事,處理相關責任人,並保證不再發生此類事件。中方注意到美方表示重視中方要求和關切,並保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再次發生此類事件。美方應當反思自己的政策和做法,以實際行動維護中美關係大局。
劉為民說,中方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受憲法和法律保護,同時任何公民都有義務遵守憲法和法律。
稍晚些時候,有記者提問:「美國國務卿克林頓剛剛就陳光誠進入然後離開美國駐華使館一事發表了公開聲明。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劉為民再次強調,美駐華使館有義務遵守有關國際法和中國的法律,不得從事與其職能不相符的活動。中方絕不接受美方干涉中國內政的做法,已要求美方就此道歉,徹查此事,處理相關責任人,並保證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劉為民說,美方現在要做的,不應是繼續混淆視聽、千方百計推托和掩飾自身在這件事情上的責任,更不得繼續做干涉中國內政的事;而是以負責任的態度,從這次事件中認真汲取教訓,真正反思自己的政策和做法,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再次發生此類事件,以實際行動維護中美關係大局。
他說,我願再次重申,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受憲法和法律保護,同時任何公民都有義務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相關報道:陳光誠簡歷
今年41歲的陳光誠(1971年11月出生)是山東臨沂市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人。年幼時因病導致雙目失明,1994年至1998年,就讀青島市盲人學校。1998年至2001年,入讀南京中醫藥大學。2003年,陳光誠與外語教師袁偉靜結婚。目前,他們育有一個7歲女兒。
2006年8月24日,沂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零3個月。至10月30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將該案發回沂南縣法院重審。至12月1日,沂南縣法院宣布對陳光誠維持原判。2007年1月12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宣佈維持對陳光誠的一審判決。
2010年9月9日,陳光誠出獄後在家鄉東師古村居住。■綜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