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合肥少女周岩拒絕求愛被毀容一案今天下午3點在合肥市包河區第一法庭公開宣判,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陶某某十二年零一個月有期徒刑。
記者發現,周岩下午未出席宣判。周岩的代理律師李智賢透露,對於此案附帶民事部分的精神損害賠償內容,已於5月4日被迫撤訴,因為根據我國刑法和司法解釋規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受理精神損害賠償,李智賢與當事人協商後,將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所以今天下午主要為刑事部分宣判。
在此之前,該案已於4月23日在包河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歷時9個小時,周陶兩家爭辯激烈,但最後各方面都未能達成一致。檢方以故意傷害罪起訴陶汝坤,建議量刑10到12年。據李智賢介紹,庭審結束後法院庭後主持民事賠償調解,周家提出一次性賠償200萬元,包括醫療費、殘疾賠償金、後續治療費等全部費用。但經法院調解,陶家答應最多賠償120萬元,最終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調解終結。
記者瞭解到,目前北京的一家整形醫院專門組建了醫療專家小組,將為周岩進行手術以及後續的整容整形等一系列康復性治療。據之前受害人提供的傷情補充鑒定和傷殘鑒定表明,周岩頸部和雙手的傷情構成重傷,全身的燒傷構成五級傷殘。院方表示,目前治療仍有一定難度,恢復皮膚功能和皮膚外形,還需制定周密的計劃。周岩的母親李聰也介紹,周岩已於月前進行了背部擴張器手術,但還將面臨長期的治療過程。據瞭解,截至4月底,在無數好心人的幫助下,周岩已經收到各類捐款逾83萬元。
「具體的手術次數可能要根據她的瘢痕情況來決定。整形醫生可以幫助她盡量恢復五官的功能及形態,但這是個漫長的過程,可以說只能無限接近正常而無法完全徹底恢復原狀。」整形專家鄭永生說。
案件回放: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因追求被害人不成,產生報復心理,來到被害人家中,將事先準備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機燃油潑在被害人身上並點燃,致使被害人面部、頸部等多處燒傷。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