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現代快報報道,昨天,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孫燕麗與相關處室負責人一起走進政風熱線,解答老百姓的咨詢。記者發現,生二胎、准生證、生育假等成了大家咨詢的熱點話題。
生第一胎也要罰款嗎?
「我是生第一胎,我老公和前妻有一個孩子,可我當時並不知道要有准生證,結果生了寶寶之後去報戶口通知要交罰款。」鼓樓區的一位新媽媽咨詢,為什麼她符合政策,可生了孩子還要去交罰款?
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政策法規處處長翁歷文解釋,符合下列條件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孩子:一方系離婚者且只有一個孩子或者依法生育過兩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但是只有領取了准生證以後才能生育,這個准生證嚴格來說是批准再生育一個孩子的生育證明。「你應該在生之前就先領取這張證明,如果你們夫妻符合再生育一個孩子的條件,但是卻在生育以後才去拿這張准生證,那麼按照規定,你們夫妻雙方就要按照孩子出生前一年度的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徵收社會撫養費。」
「在國家推行計劃生育的今天,不是說符合政策就可以隨意生,在二胎的生育上,嚴格執行生育審批制度,這個政策在江蘇已推行了接近30年。」翁歷文提醒,在生育之前,尤其是再婚家庭要瞭解一下准生問題。
還有人問:「我在小孩生下來兩個月後和老公去領結婚證了。現在村裡要對我們罰款。我這是第一胎,又不是超生,還需要罰款嗎?」翁歷文表示,《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非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0.5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全部上繳國庫
最近,關於巨額的超生罰款也就是老百姓通常所說的社會撫養費不透明問題,在全國成為了議論的熱點,那麼江蘇的社會撫養費去哪了,如何保證公開透明?
孫燕麗說,計劃生育罰款叫社會撫養費,在江蘇是規範的,是收支兩條線,收的全部進入國庫。江蘇對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是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來徵收的,收支兩條線全部納入財政預算,如果發現挪用這個費用的話,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生二胎的不能享受晚育假
最近因為《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出台,讓很多人擔心晚育假會取消。翁歷文明確,《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晚育假期是在國家法定假期的基礎上延長30天,「不管國家規定是多少天,只要在法定假期上面增加我們江蘇的30天就可以了。」那麼,符合二胎政策的還可以享受晚育假嗎?翁歷文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