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特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及第三階段貪瀆案,將於周四(31日)下午4時在終審法院宣判。被重判監禁28年6個月的歐文龍,第三階段也面對9項指控;根據現行的刑事規定,歐文龍最高判刑不逾30年。另外,香港商人劉鑾雄涉嫌賄歐的案件移交初級法院排期審理的消息公佈後,其本人28日首度在香港露面,但未對事件作任何回應。
目前因受賄、洗黑錢及濫用職權等81項罪成,被判監28年6個月的歐文龍,於今年4月16日再被控6項受賄作不法行為、3項清洗黑錢罪,在終審法院第3度提堂。
六堂聆訊中,就歐文龍涉嫌利用職權干預跨境工業區之A地段工業大廈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凼仔雞頸馬路及偉龍馬路交界的1C、2、3、4、5地段(現御海南灣建築地盤),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站設計/建造、營運及保養執行合同及其後加工程,跨工區污水處理站第二期設計及建造執行合同,路環污水處理廠營運及保養服務執行合同,路環污水處理站第二期設計及建造執行合同的審批及判給程序,收取逾3000萬元賄款。法庭傳召了多名運輸工務司官員、廉署人員、建築工程界人士、涉案公司職員及部分涉及歐案的嫌犯,出庭作證。整個聽證不足一個月時間完成,並於5月9日結案陳詞。
原本保持沉默的歐文龍,分別在最後一堂聆訊及結案陳詞當日,要求開腔自辯,堅稱從未見過廉署人員作為調查基礎的4份手抄文件,以及否認干預現御海南灣建築地盤的土地批給,從而收受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2000萬元賄款。
案件將於周四下午4時以公開形式宣判,法庭將於開庭前45分鐘開始換發旁聽證;欲申領旁聽證者,應服裝儀容整齊,持澳門居民身份證,於換發旁聽證時間前到達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輪候,並按先到先得原則經查核身份證件後換發旁聽證,先到先得,額滿即止,並於開庭前15分鐘停止核發程序。
旁聽者在接受安檢前,宜將流動電話關掉或設置為靜音模式,存放於法院為其所提供之寄存處,並禁止攜帶任何武器、打火機、可易燃物品、液體物品、攝錄器材、播放器、流動電話、筆記型計算機、平板計算機、USB裝置及其它通訊設備。在此期間寄存的手提電話如遇有任何損壞,法院概不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