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一名46歲內地女居民因在港從事非法陪月員工作,被控違反逗留條件,今天(5月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處監禁兩個月。
被告5月26日在羅湖管制站被截查,在訊問期間,她聲稱是來港從事陪月員工作。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受聘於一名本地僱主及其剛於5月16日在香港誕下一名嬰兒的內地妻子。
她又承認是經一間內地陪月服務公司介紹予其僱主,並於今年4月獲該對夫妻聘用為陪月員。被告接受聘用並於5月19日至5月26日留港期間工作,照料僱主妻子及其初生嬰兒。
入境處繼續調查該名僱主及其妻子涉嫌觸犯的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