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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勇案一審明宣判 三大關注點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6-12]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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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南勇微笑著走出法庭,手捂胸口如釋重負。

【文匯網訊】據人民網6月12日報道, 6月13日,足壇掃賭反黑案最後一批案件將在丹東、鐵嶺、瀋陽、鞍山四地宣判,其中南勇案宣判地為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時間是13日上午9時。

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1日就貼出了開庭公告:本院定於2012年6月13日9:00,在本院第21法庭對遼寧省鐵嶺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南勇受賄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被警方帶走前,在足球圈當中,南勇是口碑不錯的足協官員,無論在管理國家隊、聯賽,還是青少年足球發展方面,南勇都有其貢獻。作為足壇打假系列案件的重頭戲之一、受審者中官員級別最高的南勇,人生的大起大落幾年間在他身上上演。最終審判庭又將如何對南勇做出判決?

審判看點

看點一:受賄成立不成立?

在4月26日的審理中,公訴機關對南勇提出17項指控,認為1998年至2009年,被告人南勇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承諾為俱樂部和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多家足球俱樂部和個人的人民幣和手錶、加油卡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 1489962元。在涉案金額當中,現金部分共9項,總共涉及13人次,金額119萬。實物部分共9項,涉及13人次,共計29萬多。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南勇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指控,南勇的辯護律師孫曉洋表示,首先南勇作為受賄罪的犯罪主體的認定不當。南勇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但也同時有非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識別其是否構成犯罪,要看他的客觀行為,到底是利用哪個職務得到便利,要把客觀行為和主體進行對比。

孫律師認為,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分為三種情形,一部分指控不能成立;一部分指控事實不清、證據嚴重不足;不否認南勇確實收受了他人贈送的財務,包括手錶等一些實物,但根據法律規定這些行為不構成受賄犯罪。她認為:「酬謝型受賄必須具有『提出具體請托事項的要件』」,也就是說大多數南勇的涉案金額和物品當中,對方雖然有請托事項,但都沒有提出具體叫南勇去辦什麼事情,而給予其物品和現金,這些構不成受賄。

看點二:刑期11年?13年?

公訴機關當庭撤銷了瀋陽海獅行賄40萬元指控中的證據,還撤銷了魯能行賄50萬元指控中的證據,共90萬元的涉案金額證據不足,而律師準備的證據與公訴機關提供的完全相反。律師認為這些證據的撤銷,證明了這些犯罪事實不存在。

另外南勇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認罪態度良好,這也可能為南勇減輕罪行。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據媒體此前報道,法律界人士根據南、謝兩人的案情對他們的刑期做出這樣的判斷「南勇將被判處13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而謝亞龍則將獲刑18年左右」。而據媒體報道著名律師方正宇的分析,「在指控金額全部認定情況下,借鑒南勇與楊一民、張建強均為足管中心官員、受賄內容有類比性的情況,南勇的刑期將在楊一民的 10年零6個月和張建強的12年有期徒刑之間,也就是11年左右。」

看點三:委婉「抗爭」能否獲得「公正」審判?

律師瞭解案情時,當時深感自己很冤的南勇也曾表示,有些金額應算不上是受賄,大多是人情世故的往來。而在庭審過程中,在公訴人提起公訴之後詢問南勇時,南勇均說「無異議」。庭審結束前,他在最後的陳述中說:「2001年中國男足首次進入世界盃32 強之後,中國足球每況愈下,出現了這麼多問題,歸根結底是體制上的問題,在這種體制下,逐漸衍生出了種種的潛規則,從事足球的人都身陷其中。我該做的工作也做了,但沒有做好,相關人員不滿意、球迷不滿意、領導也不滿意,出了這個問題,我又在這個位置上,歷史選擇了我,只能由我來承擔這個責任。」

「三不滿意」的中國足球背後深藏的問題,非一兩句總結可以說清,其背負的責任,也更不是一個人可以承擔。與謝亞龍「當庭翻供」相比,南勇的委婉「抗爭」,更耐人尋味,也更引人期待司法審判的透明、公正和公開。一審時做客本網訪談室的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認為,查處一批人,後一批人已經排上隊,這樣的懲罰不如及早預防,從制度上建立「預腐」機制。

一審回顧

在一審的法庭上,南勇的表現和之前的謝亞龍有著天壤之別。相比較謝亞龍的失聲痛哭和當庭翻供,不論在法庭上還是走出法庭,南勇居然臉上始終掛著微笑,表情淡定而順從。

公訴方指控南勇涉及的犯罪事實17項,有一些涉及到了他和俱樂部之間的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俱樂部要升級雲南紅塔為此送上10萬;俱樂部想保級瀋陽海獅為此送上40萬;俱樂部想奪冠山東魯能雙冠王,隨後就送上了20萬表示感謝。甚至俱樂部想要修改聯賽賽程,也要找他魯能為此送上了30 萬。而瀋陽海獅和山東魯能的兩筆70萬證據,在隨後的質證階段被取消。除此以外,更多的是一些細小的人情請托。

庭審結束後,南勇情緒穩定,上囚車之前甚至與押送人員輕鬆交談。法院將擇期宣判庭審南勇的最終結果。孫曉洋稱:「我相信法院會對南勇做出公正的判決。」

      責任編輯:Rose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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